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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註明外,金額單位均為人民幣百萬元)
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成立於香港,為一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註冊地址為香港中環添美道1號中信大廈32樓。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從事綜合金融服務、先進智造、先進材料、新消費、新型城鎮化等業務。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終控股公司為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集團」)。於2024年12月31日,中信集團通過其境外全資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3.12%的股權(2023年12月31日:53.12%)。
(a)

編製基礎

本財務報表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包括所有適用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師公會發佈的詮釋以及《香港公司條例》的要求。此外,本財務報表還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披露規定。本集團採用的重大會計政策披露如下。

香港會計師公會發佈了一系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或解釋。本集團已於2024年度採用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並於2024年首次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或解釋(參見附註2(b)(i))。

(b)

會計政策變更

(i)

新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

  •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修訂):流動與非流動負債的劃分(“2020年修訂”)和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修訂):帶條款的非流動負債(“2022年修訂”)(合稱“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修訂):售後租回中的租賃負債
  •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修訂)和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修訂):供應商融資安排
本集團尚未採用任何在本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新準則或解釋。採用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影響如下: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影響了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並已作為一個整體追溯適用。

2020年修訂主要說明了可以以自有股份結算的負債的分類。如果一項負債的條款使得交易對手可以選擇以轉讓本集團自有股份的形式結算該負債,並且本集團將該轉換選擇權確認為一項權益工具,則該條款不會影響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否則,對自有股份的轉讓將構成對負債的結算,從而影響負債的分類。

2022年修訂規定,本集團在報告日期後必須遵守的條件不會影響負債分類為流動負債或非流動。但是,本集團必須披露非流動負債必須遵守的該類條件的相關信息。

該修訂不會對本集團的合併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修訂):售後租回中的租賃負債

該修訂說明了本集團如何對交易日期之後的售後回租進行會計處理。該修訂要求賣方承租人在租賃負債的後續計量中應用一般要求,使其不確認與其保留租賃使用權相關的任何收益或損失。賣方承租人必須將修訂追溯應用於初始生效日之後簽訂的售後回租交易。

該修訂不會對本集團的合併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修訂)和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修訂):供應商融資安排

該修訂引入了新的披露,以增加供應商融資安排及其對本集團的負債、現金流和利率風險敞口的影響的透明度。本集團已在附註53(b)中進行了新的披露。

(c)

記賬本位幣及列報貨幣

本公司的記賬本位幣是港幣(「HK$」)。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根據營業地的主要經濟環境合理確定,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按附註2(i)所述原則折算為人民幣。本集團的財務報表以人民幣列報,除特別註明外,均以百萬元人民幣列示。

(d)

計量基礎

202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以及本公司於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權益。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表時一般採用歷史成本計量,但以下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和負債項目除外:
  • 投資物業(參見附註2(n));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參見附註2(j));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參見附註2(j));及
  • 公允價值套期項目(參見附註2(k)(i))。

(e)

估計和判斷的運用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表需要管理層以歷史經驗以及其他在具體情況下確信為合理的因素為基礎,作出有關判斷、估計和假設。這些判斷、估計和假設會影響到會計政策的應用以及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的列報金額。實際結果可能跟這些估計有所不同。

這些估計及相關的假設會持續予以審閱,會計估計修訂的影響會在修訂當期以及任何會產生影響的以後期間內予以確認。

附註3列示了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判斷,以及估計的不確定性因素的主要來源。

(f)

子公司和非控制性權益

(i)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

參與合併的企業在合併前後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並非暫時性的,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合併方在企業合併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按照合併日在最終控制方合併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計量。取得的淨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併對價賬面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為進行企業合併發生的直接相關費用,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合併日為合併方實際取得對被合併方控制權的日期。

(ii)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

參與合併的各方在合併前後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的,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本集團作為購買方,為取得被購買方控制權而支付的資產(包括購買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之和,減去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如為正數則確認為商譽;如為負數則計入當期損益。本集團將作為合併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交易費用,計入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初始確認金額。本集團為進行企業合併發生的其他各項直接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付出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本集團在購買日按公允價值確認所取得的被購買方符合確認條件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購買日是指購買方實際取得對被購買方控制權的日期。

本集團按個別收購基準,確認在被購買方的任何非控制性權益。被購買方的非控制性權益為現時的擁有權權益,並賦予持有人一旦清盤時按比例應佔主體的淨資產,可按公允價值或按現時擁有權權益應佔被收購方可識別淨資產的確認金額比例而計量。非控制性權益的所有其他組成部分按購買日的公允價值計量,除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規定必須以其他計量基準計算。

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實現非同一控制企業合併時,對於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本集團會按照該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涉及其他綜合收益的,於購買日轉入當期損益。

(iii)

合併財務報表

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包括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包括結構化主體)。

子公司是指受本集團控制的實體。在本集團擁有權力參與子公司的活動,並面臨活動帶來的可變動報酬的風險,且有能力使用該權力影響該等報酬時,認為本集團對該子公司存在控制。

在判斷本集團是否享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時,本集團只考慮與被投資方相關的實質性權利,包括本集團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實質性權利。

對子公司的投資自本集團開始對其實施控制的日期至結束實施控制的日期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範圍。

對於報告期間內通過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取得的子公司,在編製當期合併財務報表時,視同自其與本公司同受最終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納入本集團合併範圍,並對合併財務報表的期初數以及前期比較報表進行相應調整。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自被合併子公司與本公司同受最終控制方控制之日起將被合併子公司的各項資產、負債以其賬面價值併入本集團合併財務狀況表,被合併子公司的經營成果納入本集團合併綜合收益表。

對於通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取得的子公司,在編製當期合併財務報表時,以購買日確定的被購買子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自購買日起將被購買子公司納入本集團合併範圍。

非控制性權益在合併財務狀況表的股東權益項下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權益分開列示。本集團合併利潤或虧損以及綜合收益中歸屬於非控制性權益的部分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的部分在合併綜合收益表中分開列示。自非控制性權益借入的貸款或者其他合同義務作為金融負債按照附註2(j)「 金融工具」在合併財務狀況表中列示。

如果子公司非控制性權益分擔的當期虧損超過了非控制性權益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的,其餘額仍沖減非控制性權益。

當子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期間或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不一致時,合併時已按照本集團的會計期間或會計政策對子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必要的調整。合併時所有集團內部交易、餘額及現金流量,包括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均已抵銷。集團內部交易發生的未實現損失有證據表明該損失是相關資產減值損失的,則全額確認該損失。

如果以本集團為會計主體與以本公司或子公司為會計主體對同一交易的認定不同時,從本集團的角度對該交易予以調整。

本集團因購買子公司的非控制性權益而支付的投資成本與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認淨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以及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因部分處置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而取得的處置價款與處置投資相對應享有子公司淨資產的差額,均調整合併財務狀況表中的儲備(資本公積)。

本集團喪失對子公司的控制時,視同出售本集團對該子公司全部權益處理,產生的盈虧計入損益;同時,本集團終止確認與該子公司相關的資產、負債、非控制性權益以及權益中的其他相關項目。處置後剩餘的權益投資按照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該金額視為初始確認一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參見附註2(j)),或,在適當時,作為初始確認一項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投資的成本(參見附註2(g))。

(iv)

對子公司的投資

在本公司的財務狀況表上,對子公司的投資按成本減去減值準備(參見附註2(u))列示。

子公司的經營業績通過已收和應收未收股利反映在本公司的報表上。

(g)

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

聯營企業指本集團能夠對其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重大影響,是指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能夠控制或者與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合營企業指本集團與其他投資方根據合約安排對其實施共同控制,並有權享有其一定份額淨資產的企業。

在合併財務報表中,本集團採用權益法核算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投資。本集團在按本集團的會計政策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財務報表進行調整的基礎上對其進行權益法核算。在權益法下,投資初始以成本計量,如購買日本集團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超過投資成本,則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後續計量中,在本集團享有被投資單位淨資產的份額發生變化,以及發生任何與投資有關的減值損失(參見附註2(u))時進行調整。購買日本集團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期內本集團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損益的份額以及當期確認的投資減值損失均計入損益,而本集團於購買日後應佔的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的淨額的份額計入本集團的其他綜合收益。自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開始至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結束本集團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權益納入合併財務報表。

倘本集團分佔虧損超過其聯營或合營企業所佔權益,則該權益之賬面值會減至零,並且不再確認虧損,惟本集團有法定或推定義務或須代聯營或合營企業支付款項者除外。本項下所指權益包括權益法下的投資賬面值以及其他本集團實際上形成權益的長期利益。

本集團與聯營及合營企業之間所產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按照本集團所佔權益比例抵銷。對於未實現的虧損,如有證據表明上述交易所轉讓資產發生減值,則該損失立即計入損益。如果對聯營企業的投資轉為對合營企業投資,或是對合營企業投資轉為對聯營企業的投資,在合併財務報表中,對該投資不進行重新計量,而繼續按照權益法核算。

當本集團喪失對聯營企業的重大影響力或對合營企業的共同控制時,視同本集團處置了對該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所有權益,產生的盈虧計入損益。剩餘股權在喪失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權日按照公允價值重新計量,該公允價值視為初始確認一項金融資產的成本(參見附註2(j))。

在本公司的財務狀況表中,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以成本減去減值準備之後的金額入賬(參見附註2(u))。

(h)

商譽

本集團作為購買方,為取得被購買方控制權而支付的資產(包括購買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之和,減去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如為正數則確認為商譽,如為負數則計入當期損益。

本集團對商譽計提的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以後期間不予轉回。

(i)

外幣折算

本集團的外幣交易在初始確認時按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為本位幣。在財務狀況表日,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財務狀況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折算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仍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採用公允價值確定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折算差額作為其公允價值變動的一部分進行列報。例如,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權益投資產生的折算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投資產生的折算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本集團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將子公司的外幣報表折算為人民幣。外幣報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採用財務狀況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股東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外,其他項目採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損益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或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按上述原則產生的外幣報表折算差額,在合併財務狀況表中股東權益項目下以儲備(外幣報表折算差額)列示。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在現金流量表中單獨列示。

處置境外經營時,相關的外幣報表折算差額自股東權益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j)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資產並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當本集團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確認相關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i)

金融資產

(1)

分類和計量

本集團根據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將金融資產劃分為:
  •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以公允價值計量。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於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初始確認金額。因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而產生的、未包含或不考慮重大融資成分的應收賬款或應收票據,本集團按照預期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債務工具
本集團持有的債務工具是指從發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負債定義的工具,分別採用以下三種方式進行計量:

-  

以攤餘成本計量:

本集團管理此類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為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且此類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與基本借貸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同時並未指定該類資產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本集團對於此類金融資產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本集團管理此類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為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為目標,且此類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與基本借貸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同時並未指定該類資產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此類金融資產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但減值損失或利得、匯兌損益和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利息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本集團將持有的未劃分為以攤餘成本計量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務工具,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在初始確認時,本集團為了消除或顯著減少會計錯配,可以將部分金融資產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該指定一經做出,不得撤銷。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是能證明擁有本集團在扣除所有負債後的資產中的剩餘權益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將發行的金融工具分類為權益工具:(1)該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方,或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2)將來須用或可用自身權益工具結算該金融工具的,如該金融工具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合同義務;如為衍生工具,只能通過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結算該金融工具。

本集團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但管理層已做出不可撤銷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除外。進行指定後,公允價值變動在其他綜合收益中進行確認,且後續不得重分類至損益(包括處置時)。作為投資回報的股利收入在本集團確定對其收取的權利成立時進行確認。

(2)

減值

本集團對於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務工具、應收租賃款、合同資產、貸款承擔和財務擔保合同等,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確認損失準備。

本集團考慮有關過去事項、當前狀況以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預測等合理且有依據的信息,以發生違約的風險為權重,計算合同應收的現金流量與預期能收到的現金流量之間差額的現值的概率加權金額,確認預期信用損失。

於每個財務狀況表日,本集團對於處於不同階段的金融工具的預期信用損失分別進行計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確認後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的,處於第一階段;金融工具自初始確認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但尚未發生信用減值的,處於第二階段;金融工具自初始確認後已經發生信用減值的,處於第三階段。對於第一階段的金融工具,本集團按照未來12個月內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對於處於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的金融工具,本集團按照該工具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對於在財務狀況表日具有較低信用風險的金融工具,本集團假設其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後並未顯著增加,按照未來12個月內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

本集團對於處於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減值準備的賬面餘額和實際利率計算利息收入。對於處於第三階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賬面餘額減已計提減值準備後的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本集團將計提或轉回的損失準備計入當期損益。對於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務工具,本集團在將減值損失或利得計入當期損益的同時調整其他綜合收益。

對於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產,無論是否存在重大融資成分,本集團均按照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

(3)

終止確認

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予以終止確認:
  • 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 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本集團將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轉入方;
  • 該金融資產已轉移,雖然本集團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但是放棄了對該金融資產控制。
本集團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工具終止確認時,其賬面價值與收到的對價之間的差額計入留存收益,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應當自其他綜合收益中轉出,亦計入留存收益;其餘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其賬面價值與收到的對價以及原直接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之和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自其他綜合收益轉出,亦計入當期損益。

作為經營活動的一部分,本集團將部分信貸資產進行証券化,一般是將信貸資產出售給結構化主體,然後再由其向投資者發行証券。對符合終止確認條件的信貸資產証券化基礎資產,本集團終止確認原金融資產,並將在轉讓中獲得的結構化主體的權益確認為新的金融資產。對於未能符合終止確認條件的信貸資產証券化,保留原金融資產,從第三方投資者募集的資金以融資款處理。對於符合部分終止確認條件的信貸資產証券化的基礎資產,如果本集團放棄了對該基礎資產控制權,本集團對其實現終止確認;否則應當按照本集團繼續涉入所轉讓金融資產的程度確認有關金融資產,並相應確認有關負債。

附回購條件的金融資產轉讓,根據交易的經濟實質確定是否終止確認。對於將予回購的資產與轉讓的金融資產相同或實質上相同,回購價格固定或是原轉讓價格加上合理回報的,本集團不終止確認所轉讓的金融資產。對於在金融資產轉讓後只保留了優先按照公允價值回購該金融資產權利的(在轉入方出售該金融資產的情況下),本集團終止確認所轉讓的金融資產。

(4)

金融資產合同修改

本集團有時會重新商定或修改客戶貸款的合同,導致合同現金流發生變化。出現這種情況時,本集團會評估修改後的合同條款是否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本集團在進行評估時考慮的因素包括:
  • 當合同修改發生在借款人出現財務困難時,該修改是否僅將合同現金流量減少為預期借款人能夠清償的金額
  • 是否新增了任何實質性的條款,例如增加了分享利潤╱權益性回報的條款,導致合同的風險特徵發生了實質性變化
  • 在借款人並未出現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大幅延長貸款期限
  • 貸款利率出現重大變化
  • 貸款幣種發生改變
  • 增加了擔保或其他信用增級措施,大幅改變了貸款的信用風險水平
如果修改後合同條款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本集團將終止確認原金融資產,並以公允價值確認一項新金融資產,且對新資產重新計算一個新的實際利率。在這種情況下,對修改後的金融資產應用減值要求時,包括確定信用風險是否出現顯著增加時,本集團將上述合同修改日期作為初始確認日期。對於上述新確認的金融資產,本集團也要評估其在初始確認時是否已發生信用減值,特別是當合同修改發生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初始商定的付款安排時。賬面價值的改變作為終止確認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損益。

如果修改後合同條款並未發生實質性的變化,則合同修改不會導致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本集團根據修改後的合同現金流量重新計算金融資產的賬面總值,並將修改利得或損失計入損益。在計算新的賬面總值時,仍使用初始實際利率(或購入或源生的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對修改後的現金流量進行折現。

(ii)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於初始確認時分類為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負債適用於衍生工具、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初始確認時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其他金融負債。

本集團的金融負債主要為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該類金融負債按其公允價值扣除交易費用後的金額進行初始計量,並採用實際利率法進行後續計量。

當金融負債的現時義務全部或部分已經解除時,本集團終止確認該金融負債或義務已解除的部分。終止確認部分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對價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iii)

已發出的財務擔保

財務擔保合同於簽發時確認為金融負債。金融負債初始以公允價值計量,後續按以下兩者中的較高者計量:
  •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以下簡稱「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下的預期信用損失模型確定的金額,詳見附註3(b);與
  • 初始確認金額減去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收入》(以下簡稱「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的原則確認的累計收入金額(若適用)。
財務擔保的公允價值是基於債務工具規定的合同價款與不提供擔保時需支付價款之間的現金流量差額的現值,或應向履行義務的第三方支付的金額予以確定。

若擔保是為合聯營企業的貸款或其他應付款無償提供的,則該等擔保的公允價值應作為資本投入進行會計處理並計入投資成本。

(iv)

公允價值計量原則

公允價值是指在現行市場條件下,市場參與者於計量日在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一項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如退出價格);不管該價格是否可直接通過觀察或使用其他估值技術獲得。

對於既無公開可得的最新的交易價格也無股票交易所的公開市場報價,或是沒有經紀商報價的非交易所交易的金融工具或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使用已經在實際市場交易中證明能夠提供可靠估計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在使用折現現金流技術時,預期未來現金流基於管理層的最佳估計確定,折現率基於財務狀況表日相關政府債券收益率曲線,加上適當的信用利差調整確定。在使用其他定價模型時,輸入值基於財務狀況表日市場數據確定。

(v)

抵銷

如本集團擁有抵銷已確認金額的法定權利,並且本集團計劃以淨額結算或同時變現該金融資產和清償該金融負債,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以相互抵銷後的淨額在財務狀況表內列示。

(vi)

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於合同簽訂之日進行初始確認並按公允價值進行初始和後續計量。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為正反映為資產,為負反映為負債。

某些衍生工具被嵌入混合合同中,如可轉換債券中的轉股權。對於主合同是金融資產的混合合同,本集團對其整體進行分類和計量。對於主合同並非金融資產的混合合同,在符合以下條件時,將嵌入衍生工具拆分為獨立的衍生工具處理:
  • 嵌入衍生工具與主合同的經濟特徵和風險並非緊密相關;
  • 具有相同條款但獨立存在的工具滿足衍生工具的定義;且
  • 混合工具並未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
本集團可以選擇將被拆分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或者選擇將混合合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

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的確認方法取決於該衍生工具是否被指定為且符合套期工具的要求,以及被套期項目的性質。

(k)

套期

本集團於交易開始時就套期工具與被套期項目的關係,以及風險管理目標及執行多項套期交易策略作檔案紀錄。自不再滿足套期會計條件或風險管理目標之日起,本集團採用未來適用法終止運用套期會計。終止運用套期會計的情形包括套期工具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等。

(i)

公允價值套期

公允價值套期是指對已確認資產或負債、尚未確認的確定承諾,或該等項目組成部分的公允價值變動風險敞口進行的套期,該類公允價值變動源於某類特定風險,且將影響本集團損益或其他綜合收益。其中,影響其他綜合收益的情形,僅限於對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風險敞口進行的套期。

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對選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權益工具投資(或其組成部分)進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產生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本集團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未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已確認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被套期項目為本集團選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權益工具投資(或其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風險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損失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ii)

現金流量套期

現金流量套期,是指對現金流量變動風險敞口進行的套期,該類現金流量變動源於已確認資產或負債、極可能發生的預期交易整體或其組成部分相關的某類特定風險,且將影響本集團損益。

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中屬於套期有效的部分,作為套期儲備,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中屬於套期無效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本集團隨後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或者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預期交易形成一項適用於公允價值套期會計的確定承諾時,將原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的套期儲備金額轉出,計入該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對於不屬於上述的現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預期現金流量影響損益的相同期間,將原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的套期儲備金額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如果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的套期儲備金額是一項損失,且該損失全部或部分預計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的,在預計不能彌補時,將預計不能彌補的部分從其他綜合收益中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當對現金流量套期終止運用套期會計,權益中的已累計的利得或損失仍保留在權益中直到被套期項目影響損益的期間再確認為損益。當預期交易不會發生時,已確認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的累計利得或損失立即重分類至損益。

(iii)

境外經營淨投資套期

境外經營淨投資套期,是指對境外經營淨投資外匯風險敞口進行的套期。境外經營淨投資,是指本集團在境外經營淨資產中的權益份額。

對境外經營淨投資的套期按照類似現金流量套期的會計處理進行核算。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損失中的套期有效部分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無效部分計入損益。當境外經營被處置時,已確認在權益中的累計利得和損失作為處置利得或損失的一部分計入損益。

(iv)

套期有效性測試

為符合使用套期會計核算的條件,本集團於套期開始日及以後期間持續地對套期關係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進行評估。

套期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認定套期關係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 被套期項目與套期工具之間存在經濟關係;
  • 經濟關係產生的價值變動中,信用風險的影響不佔主導地位;及
  • 套期關係的套期比率等於實際套期的被套期項目數量與對其進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實際數量之比。

(l)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是指本集團按返售協議約定先買入再按固定價格返售的金融資產所融出的資金。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是指本集團按回購協議先賣出再按固定價格回購的金融資產所融入的資金。

買入返售和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按業務發生時實際支付或收到的款項入賬並在財務狀況表中反映。買入返售的已購入目標資產不予以確認,在表外作備查登記;賣出回購的目標資產仍在財務狀況表內反映。

買入返售和賣出回購業務的買賣差價在相關交易期間以實際利率法攤銷,分別確認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m)

融資融券業務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本集團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者向其出借證券,並由客戶交存相應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本集團對融出的資金,確認應收債權,並確認相應利息收入;對融出的證券,不終止確認該證券,仍按原金融資產類別進行會計處理,並確認相應利息收入。

對客戶融資融券並代客戶買賣證券時,作為證券經紀業務進行會計處理。

融資融券業務減值詳見附註2(j)

(n)

投資物業

本集團將持有的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的房屋和╱或土地劃分為投資物業,以成本進行初始計量。經營租賃下持有的土地在滿足投資物業定義時作為投資物業核算。

與投資物業有關的後續支出,在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團且其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時,計入投資物業成本;否則,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投資物業的用途改變為自用時,自改變之日起,將該投資物業轉換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基於轉換當日投資物業的公允價值確定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投資物業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自用物業轉換為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物業時,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小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範圍內計入當期損益,並以將賬面價值恢復至在不計提減值準備的情況下轉換日的賬面價值為限,如還有餘額,再計入權益。

投資物業在財務狀況表日以公允價值列報,並每年進行複核。因公允價值變動或報廢、處置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損益。

(o)

物業、廠房和機器設備

物業、廠房和機器設備以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和減值損失計量(附註2(u))。

本集團為生產、出租或管理目的而建造的資產在建造階段以成本減去減值損失計量。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資、直接人工、預計的棄置費用以及按比例分配的間接費用以及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參見附註2(cc))。

正處於建造階段的物業、廠房和設備被定義為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於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轉入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不計提折舊。當有關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將按照下文適用的規定計提折舊。

本集團使用直線法,按物業、廠房和機器設備的估計使用壽命,估計的剩餘殘值計提折舊以核銷物業、廠房和機器設備的成本減去減值損失(如有)後的淨額,折舊年限如下:
-  廠房及建築物4 – 50年
-  機器設備2 – 33年
-  辦公及其他設備,運輸工具及其他2 – 33年
本集團在每個財務狀況表日複核並在適當時調整資產的使用壽命和殘值。

如果資產的賬面價值大於其預計可收回的金額,應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

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使用價值兩者之間較高者。

處置損益為處置所得款項淨額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並在合併損益表中確認。

(p)

土地使用權

本集團的土地使用權在租賃使用權資產下進行核算。

土地使用權以成本減累計攤銷和資產減值損失(如有)入賬。土地使用權在土地的獲准使用年限內以直線法進行攤銷,其使用年限通常為10年至50年。

土地使用權的減值損失根據附註2(u)中闡明的會計政策進行核算。

(q)

無形資產(商譽除外)

本集團購入的無形資產以成本減去累計攤銷(在預計使用壽命有限的情況下)和減值損失(如有)入賬(參見附註2(u))。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自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起進行攤銷,並在資產的預期使用期限內系統合理攤銷計入損益,主要無形資產的預期使用壽命如下:

採礦資產 按產儲量法估計的使用年限
特許經營權 按授權的年限
軟件及其他 按估計的使用年限

本集團每年對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和攤銷方法進行複核。

如果無形資產的預期使用壽命是不確定的,則不進行攤銷。本集團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複核,以確定實際情況是否能夠繼續支援該資產使用期限為不確定的認定。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則估計其使用壽命,並從變更之日起按上述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處理。

(r)

存貨

(i)

先進智造業、先進材料業

先進智造業、先進材料業類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

成本採用先進先出法、個別計價法或加權平均成本法計算。存貨成本包括採購成本、加工成本(包括基於正常產量並按系統的方法分配的製造費用)和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可變現淨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

出售存貨時,這些存貨的賬面價值作為成本在相關收入確認的期間內確認。存貨減記至可變現淨值時所減值的部分和所有存貨損失都作為費用在減值或損失的發生期間內確認。存貨減值的轉回在轉回發生期間計入當期損益。

(ii)

新型城鎮化業務

與新型城鎮化項下房產開發活動相關的存貨按成本和可變現淨值兩者中的較低者核算。成本和可變現淨值按如下方法確定:

-  

開發中房產

開發中房產的成本:包括土地購買成本、開發總成本、材料與物資成本、工資及其他直接費用、恰當比例的間接成本,以及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參見附註2(cc))之和。可變現淨值等於預估售價減去預估完工成本以及房產銷售成本。

-  

持有待售的已完工房產

對於本集團開發的已完工房產,其成本是根據未售物業開發總成本中分攤給該開發項目的成本確定的。可變現淨值等於預估售價減去房產銷售成本。

(s)

租賃

本集團在租賃期開始日將租賃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和相應的負債。

合同可能同時包含租賃組成部分和非租賃組成部分。本集團基於各租賃組成部分與非租賃組成部分的單獨價格相對比例分攤合同對價。

(i)

租賃負債

租賃產生的資產和負債在現值基礎上進行初始計量。租賃負債包括下列租賃付款額的淨現值:
  • 固定付款額(包括實質固定付款額),扣除應收的租賃激勵;
  • 基於指數或比率確定的可變租賃付款額,採用租賃期開始日的指數或比率進行初始計量;
  • 本集團根據餘值擔保預計應付的金額;
  • 本集團合理確定將行使的購買選擇權的行權價格;及
  • 在租賃期反映出本集團將行使選擇權的情況下終止租賃的罰款金額。
當本集團合理確定將行使續租選擇權時,租賃付款額也納入負債的計量中。

租賃付款額按照租賃內含利率折現。本集團的租賃內含利率通常無法直接確定,在此情況下,應採用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即承租人在類似經濟環境下獲得與使用權資產價值接近的資產,在類似期間以類似抵押條件借入資金而必須支付的利率。

為確定增量借款利率,本集團應:
  • 在可能的情況下,以承租人最近收到的第三方融資為起點,並進行調整以反映融資條件自收到第三方融資後的變化;
  • 對於近期未獲得第三方融資的本集團持有的租賃,採用以無風險利率為起點的累加法,並按照租賃的信用風險進行調整;並
  • 針對租賃做出特定調整,如租賃期、國家、貨幣及抵押。
本集團未來可能會面臨基於指數或比率確定的可變租賃付款額增加的風險,這部分可變租賃付款額在實際發生時納入租賃負債。當基於指數或比率對租賃付款額進行調整時,租賃負債應予以重估並調整使用權資產。

每筆租賃付款額均在相應負債與財務費用之間分攤。財務費用在租賃期限內計入損益,以使各期負債餘額產生的利息率保持一致。

(ii)

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按照成本計量,其中成本包括以下項目:
  • 租賃負債初始計量金額;
  • 在租賃期開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賃付款額,扣除收到的租賃激勵;
  • 任何初始直接費用;及
  • 復原成本。
使用權資產一般在資產的使用壽命與租賃期兩者孰短的期間內按直線法計提折舊。如本集團合理確定會行使購買權,則在標的資產的使用壽命期間內對使用權資產計提折舊。

與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相關的付款額按照直線法在損益中確認為費用。短期租賃是指租賃期限為12個月或不足12個月的租賃。低價值資產包括IT設備等。

本集團作為出租人收到的經營租賃收入在租賃期內按直線法確認為收入。為獲取經營租賃所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計入標的資產的賬面金額,並在租賃期內按照與租賃收入相同的基礎確認為費用。租賃資產按其性質在財務狀況表中列示。本集團作為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確認應收融資租賃款,並以攤餘成本法計量。本集團作為出租人無需因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而對持有的資產的會計處理做出任何調整。

(t)

抵債資產

在收回已減值貸款及墊款時,本集團可通過法律程式收回抵押品的所有權或由借款人自願交付抵押品。如果本集團有意按規定對資產進行變現並且不再要求借款人償還貸款,確認抵債資產並在合併財務狀況表中列報為「其他資產」。

當本集團以抵債資產作為補償貸款及墊款及應收利息的損失時,該抵債資產以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和可直接歸屬於該抵債資產的相關稅費等其他成本入賬。

財務狀況表日,抵債資產按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時,對抵債資產計提減值準備,並以入賬價值減減值準備計入合併財務狀況表中,減值損失計入合併損益表中。

抵債資產取得後安排處置變現,不得擅自使用抵債資產。確因經營需要將抵債資產轉為自用的,視同新購固定資產。處置抵債資產時,取得的處置收入與抵債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u)

非金融資產減值

本集團在財務狀況表日複核內部及外部信息以確定以下資產(除商譽外)是否存在減值的跡象,或以往確認的減值損失是否不再存在或已減少:
  • 物業、廠房和設備(按重估數額列賬的物業除外);
  • 使用權資產;
  • 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
  • 商譽;及
  • 無形資產
本集團對存在減值跡象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此外,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本集團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商譽,尚未可使用的無形資產及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估計其可收回金額。

可收回金額的計量

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使用價值兩者之間較高者。評估使用價值時,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所使用的稅前折現率應當反映當前市場對時間價值的評估以及資產的特有風險。如果某項資產無法產生基本獨立於其他資產的現金流入,其可收回金額根據能夠獨立產生現金流的最小資產組合(即現金產出單元)確定。

確認減值損失

資產或其歸屬的現金產出單元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其賬面價值會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與現金產出單元相關的減值損失,先抵減分攤至該現金產出單元中商譽(如有)的賬面價值,再根據現金產出單元中除商譽之外的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佔比重,按比例抵減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但抵減後的各資產的賬面價值不得低於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如可確定的)、該資產使用價值(如可確定的)二者之中較高者。

減值損失轉回

除商譽外的非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金額在日後減少,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原確認的減值損失將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該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損失情況下該資產在轉回日的賬面價值。

本集團對商譽計提的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以後期間不予轉回。

(v)

員工福利

職工薪酬是本集團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係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包括短期職工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等。

(i)

短期職工薪酬

本集團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短期職工薪酬的未折現金額確認為負債,並計入當期損益,除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要求將該部分職工薪酬計入資產成本。短期職工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按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工會及教育經費等。

(ii)

離職後福利-設定提存計劃

本集團位於香港地區子公司的員工可選擇參加在本集團強積金計劃內的其中一個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該集成信託計劃為設定提存計劃,根據各信託契約進行管理,並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監管。

本集團位於中國內地子公司的員工按照有關法規要求參加設定提存計劃,並作出供款。同時,部分員工還參與本集團依據相關政策建立的企業年金計劃。

本集團位於其他地區的員工根據有關法規的要求作出供款。

有關供款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計入當期損益。

(iii)

離職後福利-設定受益計劃

本集團設定受益計劃是本集團為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合資格員工設立的補充退休福利。

(iv)

辭退福利

本集團向職工提供辭退福利的,在下列兩者孰早日確認辭退福利產生的職工薪酬負債,並計入當期損益:
  • 本集團不能單方面撤回因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裁減建議所提供的辭退福利時;
  • 本集團確認與涉及支付辭退福利的重組相關的成本或費用時。

(w)

預計負債及或有負債

(i)

企業合併形成的或有負債

企業合併形成的或有負債,在購買日構成現時義務的,如果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應按公允價值初始確認。按公允價值初始確認後,或有負債按以下兩者中的孰高者進行後續計量:按附註2(w)(ii)確定的初始確認金額或初始確認金額減根據本集團收入確認原則累計確認的收入金額(如適用)。

(ii)

其他預計負債及或有負債

如果本集團須就過往事件承擔法律或推定責任,履行該義務很有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本集團,且有關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本集團便會確認預計負債。本集團在確定最佳估計數時,綜合考慮與或有事項有關的風險、不確定性和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對於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的,預計負債以預計未來現金流出折現後的金額確定。

如果經濟利益流出本集團的可能性較低,或無法對有關數額作出可靠估計,則會將該責任披露為或有負債,除非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極小。一項潛在義務最終是否轉變為現時義務,由某些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在這種情況下,潛在義務應作為或有負債披露,除非導致經濟利益流出本集團的可能性極小。

(x)

收入確認

本集團的收入主要包括來自客戶的收入、利息收入、手續費及佣金收入等。

(i)

來自客戶的收入

本集團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能夠主導該商品的使用並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時確認收入。如果商品及服務的控制權在一段時間內轉移,本集團按在整個合同期間已完成履約義務的進度進行收入確認。

本集團針對控制權已轉移的商品和已提供的服務而確認收入的金額,本集團已經取得無條件收款權的部分,確認為應收賬款,其餘部分確認為合同資產,並對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產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確認損失準備;如果本集團已收或應收的合同價款超過已履行的義務,則將超過部分確認為合同負債。本集團對於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以淨額列示。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團為提供服務而發生的成本,確認為合同履約成本,並在確認收入時,按照已完成服務的進度結轉計入銷售成本。本集團將為獲取合同而發生的增量成本,確認為合同取得成本,對於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對於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團按照與相關合同下確認收入相同的基礎攤銷計入損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賬面價值高於因提供該服務預期能夠取得的剩餘對價減去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本集團對超出的部分計提減值準備,並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於財務狀況表日,本集團對於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以減去相關資產減值準備後的淨額,列示為存貨。

具體會計政策如下:
(a)

銷售商品收入

銷售商品收入於商品移交至客戶並由客戶確認接收時確認收入。

本集團向客戶提供基於銷售數量的銷售折扣的,本集團根據歷史經驗,按照期望值法確定折扣金額,按照合同對價扣除預計折扣金額後的淨額確認收入。

對於客戶購買商品後在特定時間內有權退貨的,本集團根據銷售產品的歷史經驗和資料,按照期望值法確定預計銷售退回的金額,並抵減銷售收入。本集團將預期因銷售退回而將退還的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同時,按照預期將退回產品於銷售時的賬面價值,扣除收回該產品預計發生的成本後的餘額,確認為其他資產。

本集團為特定商品提供產品品質保證,若產品質量保證的期限和條款是按照與特定商品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而提供,而本集團並未因此提供任何額外的服務或額外的質量保證的,該產品質量保證不構成單獨的履約義務。

(b)

提供服務收入

本集團對外提供建造服務,根據已完成工程的進度在一段時間內確認收入,其中,已完成的進度按照已發生的成本佔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於財務狀況表日,本集團對已完成服務的進度進行重新估計,以使其能夠反映履約情況的變化。

本集團對外提供的其他服務根據特定服務的履約形式在一段時間內或服務完成時點確認收入。在一段時間內按已完成服務的進度確認收入的,相關進度按照已發生的成本佔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於財務狀況表日,本集團對已完成服務的進度進行重新估計,以使其能夠反映履約情況的變化。

(ii)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確定,相關政策詳見附註2(j)

實際利率法是指按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實際利率計算其攤餘成本及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的方法。實際利率是將金融工具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工具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計算實際利率時,本集團會在考慮金融工具(如提前還款權、類似期權等)的所有合同條款(但不會考慮未來信用損失)的基礎上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計算項目包括屬於實際利率組成部分的訂約方之間所支付或收取的各項收費、交易費用及溢價或折價。

(iii)

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手續費及佣金收入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在本集團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在客戶取得相關服務的控製權時點或時段內確認收入,相關政策詳見附註2(x)(i)(b)。本集團將由於形成或取得金融資產而收取的初始費收入或承諾費收入進行遞延,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作為對實際利率的調整,相關政策詳見附註2(j);如本集團在貸款承諾期滿時或預計後續不會發放貸款時,有關餘額將折轉至損益表並包含於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y)

所得稅

本年度所得稅包括當期稅項和遞延稅項。

遞延稅項利用負債法確認資產和負債的稅基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而產生的暫時性差異。然而,以下情況不確認递延所得稅:
  • 屬於來自在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在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且不會導致等額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及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
  • 商譽的初始確認導致的暫時性差異;
  • 對於本集團可以控制轉回時間的與子公司投資有關的時間性差異、而有關時間性差異可能不會在未來轉回;及
  • 為與實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支柱二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立法模板》(「支柱二立法」)規則而頒佈或實質性頒佈的稅法產生的所得稅。
跨境利潤分配形成的代扣代繳稅,只有在本集團有意圖進行利潤分配時確認相應的遞延稅項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投資物業重估所產生的遞延稅項是基於該投資物業的賬面價值將通過銷售實現,並按銷售實現期間所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算確認。

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以抵銷後的淨額列示;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以抵銷後的淨額列示:如果擁有以淨額結算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的法定權利;並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是與同一稅收徵管部門對同一納稅主體徵收的所得稅相關或者是對不同的納稅主體相關,並且意圖以淨額結算。

(z)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包括現金、可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及到期日為三個月或以內的其他短期高流動性投資。銀行透支若屬即期償還並且構成本集團現金管理的重要部分,亦納入現金流量表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內。

本集團將使用用途受合同限制但仍可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作為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列報。

(aa)

關聯方

(a)
如屬以下人士,則該人士或該人士的近親屬是本集團的關聯方: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團;

(ii)
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或

(iii)
是本集團或本集團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

(b)
如符合下列任何條件,則該公司是本集團的關聯方:

(i)
該公司與本集團隸屬同一集團(即各母公司、子公司和同系子公司彼此間有關聯);

(ii)
該公司為本集團的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或是本集團所屬集團的一個成員的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

(iii)
該公司與本集團為同一第三方的合營企業;

(iv)
該公司為第三方的合營企業並且本集團為該第三方的聯營企業(該公司為第三方的聯營企業並且本集團為該第三方的合營企業);

(v)
為本集團或本集團關聯方的任何實體為僱員福利而設的離職後福利計劃;

(vi)
上述第(a)項所認定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公司;

(vii)
上述第(a)(i)項所認定人士對該公司有重大影響或是該公司(或該公司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

(viii)
為本集團或本集團的母公司提供關鍵管理人員服務的實體或該實體所屬集團的任何成員。

個人的近親屬是指與有關實體交易時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

(bb)

分部報告

本集團以內部組織結構、管理要求、內部報告制度為依據確定經營分部,以經營分部為基礎確定報告分部。經營分部,是指集團內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組成部分:
  • 該組成部分能夠在日常活動中產生收入、發生費用;
  • 本集團管理層能夠定期評價該組成部分的經營成果,以決定向其配置資源、評價其業績;及
  • 本集團能夠取得該組成部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會計信息。
本集團在確定業務分部時,結合企業內部管理要求,並考慮下列因素。如果兩個或多個業務分部具有相近的長期財務業績,同時在以下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併為一個業務分部:
  • 各單項產品或勞務的性質;
  • 生產過程的性質;
  • 產品或勞務的客戶類型;
  • 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方式;及
  • 生產產品及提供勞務受法律、行政法規的影響。
本集團在編製分部報告時,分部間交易收入按實際交易價格為基礎計量。編製分部報告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一致。

(cc)

借款費用

直接歸屬於購買、建造或生產合資格的資產的一般和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在完成及準備該資產以作其預定用途或銷售所必要的期間內予以資本化。合資格資產指必須經過相當長一段時間準備以作其預定用途或銷售的資產。專門借款尚未運用於合資格資產前作短暫投資而產生的投資收益,自合資格資本化借款費用中扣除。其他借款費用於發生時計入費用。

(dd)

持有待售的處置組及終止經營業務

當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的賬面值將主要透過一項出售交易收回而該項出售被視為極可能時,分類為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不包括以下特別說明的若干資產(或處置組))按賬面值與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兩者的較低者列賬。遞延所得稅資產、金融資產(於子公司和聯營的投資除外)和投資物業,若分類為持有待售,將繼續根據附註2所載的政策計量。

終止經營,為本集團已經處置或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業務,其營運和現金流量可清晰地與本集團其餘業務分開,並代表業務或經營地域的一項獨立主要項目,或是出售業務或經營地域的一項獨立主要項目的單一協調計劃的一部分,或是一家全為了轉售而購入的子公司。

當一項業務被分類為終止經營時,在損益表中以單獨的項目列示,該項目包括的金額為下列兩項的合計數:(1)終止經營的淨利潤或淨虧損;(2)對構成終止經營的資產或處置組進行處置(或按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進行計量)所確認的稅後利得或損失。

會計估計和判斷是根據歷史經驗及其他因素(包括在當時情況下對未來事件的合理預期)進行持續評估的。

編製財務報表時,本集團管理層需要運用估計和假設。相關會計估計可能與未來實際情況存在差異。集團管理層對估計涉及的關鍵假設和不確定因素的判斷進行持續評估,會計估計變更的影響在變更當期和未來期間予以確認。

(a)

金融資產的分類

本集團在確定金融資產的分類時涉及的重大判斷包括業務模式及合同現金流量特徵的分析等。

本集團在金融資產組合的層次上確定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考慮的因素包括評價和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金融資產業績的方式、影響金融資產業績的風險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關業務管理人員獲得報酬的方式等。

本集團在評估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是否與基本借貸安排相一致時,存在以下主要判斷: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還款等原因導致在存續期內的時間分佈或者金額發生變動;利息是否僅包括貨幣時間價值、信用風險、其他基本借貸風險以及與成本和利潤的對價。例如,提前償付的金額是否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償付本金為基礎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終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補償。

(b)

預期信用損失的計量

對於以攤餘成本計量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其預期信用損失的計量中使用了複雜的模型和大量的假設。這些模型和假設涉及未來的宏觀經濟情況和借款人的信用行為(例如,客戶違約的可能性及相應損失)。附註50(a)具體說明了預期信用損失計量中使用的參數、假設和估計技術。

對預期信用損失進行計量涉及許多重大判斷,例如:
  • 判斷信用風險顯著增加的標準;
  • 選擇計量預期信用損失的適當模型和假設;
  • 針對不同類型的產品,在計量預期信用時確定需要使用的前瞻性情景數量和權重;及
  • 為預期信用損失的計量進行金融資產的分組,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項目劃入一個組合。
關於上述判斷及估計的具體信息請參見附註50(a)

(c)

存貨跌價準備

本集團於每個財務狀況表日估計存貨的可變現淨值,並對存貨成本高於可變現淨值的差額確認存貨跌價損失。本集團在估計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時,以存貨的市場價格及本集團過往的歷史經驗作為估計的基礎。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可能會隨假設的改變而發生變化。對存貨跌價準備的調整將影響估計變更當期的損益。

(d)

非金融資產的減值

如附註2(u)所述,本集團在財務狀況表日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商譽、使用權資產、以及對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等資產進行測試評估,以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是否下跌至低於其賬面價值。如果情況顯示上述資產的賬面價值可能無法全部收回,有關資產便會視為已減值,並相應確認減值損失。

可收回金額是資產(或資產組)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或資產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的較高者。由於本集團不能可靠獲得資產(或資產組)的公開市價,因此不能可靠準確估計資產的公允價值。在預計在用價值時,需要對該資產(或資產組)生產產品的產量、售價、相關經營成本以及計算現值時使用的折現率等作出重大判斷。本集團在估計可收回金額時會採用所有能夠獲得的相關資料,包括根據合理和可支援的假設所作出有關產量、售價和相關經營成本的預測。

(e)

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

對於缺乏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本集團使用估值技術包括折現現金流模型及其他估值模型,確定其公允價值。估值技術的假設及輸入變數包括無風險利率、指標利率、信用點差和匯率等。當使用折現現金流模型時,現金流量是基於管理層的最佳估計,而折現率是財務狀況表日在市場上擁有相似條款及條件的金融工具的當前利率。當使用其他定價模型時,輸入參數是基於財務狀況表日的可觀察市場資料。當可觀察市場資料無法獲得時,管理層將對估值方法中包括的重大不可觀察信息作出估計。假設的變更將影響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

(f)

折舊

營運資產折舊是本集團的重大營運成本。折舊是在固定資產預計可使用壽命內按直線法計算,沖減固定資產成本。使用權資產在資產的使用壽命與租賃期兩者孰短的期間內按直線法計提折舊。

管理層定期檢查技術及行業情況、資產報廢情況及殘值,從而決定如何調整預計剩餘可使用年期及折舊率。在確定租賃期限時,本集團考慮所有潛在導致行使展期權,或放棄終止權的事實與情況。展期權(或終止權之後的期間)僅在租賃和可能展期(或不被終止)的情況下包含在租賃條款中。

(g)

所得稅

本集團審慎評估各項稅務影響,並計提相應的所得稅。在日常經營過程中,本集團各類交易最終稅務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實際最終稅務影響與原賬面確認的金額存在差異的,本集團將在確定最終稅務影響時調整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按可抵扣稅務虧損及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只有在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暫時性差異時才能確認,所以需要管理層判斷未來取得足夠應納稅所得額的可能性。未來實際能夠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可能與管理層的判斷存在差異。

(h)

業務合併中取得的資產╱承擔的負債

業務合併中取得的資產╱負債按照公允價值初始確認。取得的資產╱承擔的負債的公允價值基於第三方評估機構的評估方法和技術專長,並運用判斷和假設得出的評估價值確定。評估資產和負債所用的判斷和假設及對其可使用壽命的假設對合併財務報表均有影響。

(i)

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

在日常業務中,本集團的金融資產轉讓包括貸款轉讓、資產證券化和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等,在確定轉讓的金融資產是否能夠全部或者部分終止確認的過程中,本集團需要作出重大的評估和判斷。

在本集團通過結構化主體將金融資產進行轉讓,需要分析本集團與該結構化主體的交易實質,以決定該結構化主體是否需要被合併。合併的判斷決定終止確認分析是在合併結構化主體層面,還是在轉出金融資產的單體機構層面進行。

本集團需要分析金融資產轉讓合同現金流的權利和義務,判斷確定是否滿足終止確認條件:
  • 收到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是否已轉移;或現金流是否滿足「過手」的要求,轉讓給獨立第三方最終收款人;
  • 通過運用合理的模型測算金融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的轉移程度來確定金融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是否滿足。在確定模型中使用的參數、採用的假設、估計的轉讓前後的現金流、以當前市場利率為基準的折現率、可變因素和不同情景權重分配,本集團需要作出重大的評估和判斷;
  • 在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的情況下,本集團通過分析是否對轉讓的金融資產保留了控制權以及對該金融資產是否構成繼續涉入來判斷該金融資產轉讓是否能夠終止確認。

(j)

控制與合併

本集團對評估自身是否控制該結構化主體並將其納入合併範圍做出重大判斷。在評估和判斷時,本集團綜合考慮了多方面因素:
  • 結合交易結構,判斷本集團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分析本集團對結構化主體的權力;
  • 對來自結構化主體的可變回報執行了獨立分析和測試,包括但不限於收取的手續費收入和資產管理費收入、超額收益的留存、以及對結構化主體是否提供流動性及其他支援等;
  • 通過分析本集團的決策範圍、獲取的報酬、其他權益,以及其他參與方的權利,評估本集團在上述活動中的角色是代理人還是主要責任人。
本集團對下屬若干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表決權比例低於50%,在判斷本集團是否實質上控制該等子公司時,綜合考慮了多方面因素,例如本集團持有表決權的相對比例,其他投資人的分散程度,本集團與其他投資方的關係,過往的表決權行使情況,本集團與被投資方關鍵管理人員的關係,本集團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資方的關鍵管理人員,本集團是否掌握了諸如專利權、商標等對被投資方而言至關重要的資產,本集團及其他投資方享有的各項權利是否為實質性權利,以及其他合同安排等。在判斷對各相關子公司是否存在實質控制時,本集團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各自所適用的判斷因素,並進行持續評估。

(k)

Mineralogy ╱帕爾默訴訟

本公司子公司Sino Iron Pty Ltd(. 以下簡稱「Sino Iron」)、Korean Steel Pty Ltd(. 以下簡稱「Korean Steel」)及Balmoral Iron Pty Ltd.(以下簡稱「Balmoral Iron」)與Mineralogy Pty Ltd.(以下簡稱「Mineralogy」)訂立《採礦權和礦場租賃協議》(Mining Right and Site Lease Agreement) (以下簡稱「MRSLA」)。該等協議與其他項目協議賦予Sino Iron、Korean Steel及Balmoral Iron發展和營運本集團位於西澳的中信澳礦項目(以下簡稱「中信澳礦項目」)的權利,及為此目的賦予各自可開採10億噸磁鐵礦石的權利。Balmoral Iron需要向西澳政府提交其項目的項目計劃書並取得審批後,才可以行使其10億噸採礦權。

在本公司、Sino Iron及Korean Steel(以下統稱「中信方」)與Mineralogy及Clive Palmer先生(Mineralogy股權的最終實益擁有人,以下統稱「帕爾默先生」)之間,有若干因MRSLA和其他項目協議引起的未結糾紛。下文詳列重要未結糾紛詳細信息。

擔保責任糾紛

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根據本公司在《福特斯庫協作契約》(Fortescue Coordination Deed,以下簡稱「FCD」)項下提供的彌償條款展開訴訟並提出申索。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聲稱,由於中信方未支付相關礦權使用費,致帕爾默先生遭受相當於根據FCD項下彌償條款其應當獲得補償的損失。

(i)

Queensland Nickel擔保責任申索

2017年6月29日, 帕爾默先生在西澳高等法院對本公司提起訴訟( 以下簡稱「訴訟CIV2072/2017」),申索2,324,000,000澳元(現已在經修訂的起訴書中減少至1,800,438,000澳元)。據稱,這一索賠金額是帕爾默先生控制的Queensland Nickel集團的公司在昆士蘭省北部Yabulu營運的鎳與鈷精煉廠(以下簡稱「Yabulu精煉廠」)所損失的數額。

帕爾默先生在提起本訴訟後,將Mineralogy作為第二原告、Sino Iron及Korean Steel作為第二及第三被告加入該訴訟。

2024年4月23日,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提交了其第七次修改後的起訴書。該起訴書稱,由於中信方未根據MRSLA按時向Mineralogy支付Sino Iron及Korean Steel生產的產品衍生的礦權使用費(以下簡稱「礦權使用費B」),導致Mineralogy未向Yabulu精煉廠的經理人Queensland Nickel PtyLtd.(以下簡稱「QNI」)提供資金來繼續管理和營運Yabulu精煉廠業務,並導致QNI於2016年1月被管理人接管,繼而於2016年4月被清盤。

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稱,若中信方按時支付礦權使用費B,Mineralogy本可向QNI提供必要資金以填補現金流缺口,使QNI得以繼續管理和營運Yabulu精煉廠。

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稱,QNI的清盤導致Yabulu精煉廠價值減損,並導致持有Yabulu精煉廠的合資企業QNI Metals Pty Ltd.和QNI Resources Pty Ltd.的股份價值隨之減損。上述合資企業股份的最終實益所有人是帕爾默先生。此外,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聲稱,帕爾默先生失去了在Yabulu精煉廠仍持續經營期間,按2016年年初市值出售其於QNI、QNI Metals Pty Ltd.、QNIResources Pty Ltd.及Queensland Nickel Sales Pty Ltd.所持股份的機會。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稱,根據FCD的彌償條款,以上價值減損由本公司負責。

2024年5月17日,中信方提交經修改後的替代辯護。中信方提出多項辯護理據,包括適當詮釋合同條款、造成損失的成因、減少損失的責任、損失的定量和根據Anshun案例作出禁制命令及濫用程序。

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於2024年6月3日提交經修改後的答覆。答覆中聲稱,由於中信方的行為,尤其是Mineralogy訴訟工作組(代號「Fulcrum」)的行動,導致中信方已失去以濫用程序及根據Anshun案例作出辯護的資格(以下簡稱「Mineralogy訴訟工作組指控」)。

2024年4月12日,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就本訴訟及其他訴訟的審理順序提出申請。該申請於2024年7月19日再經修改,並尋求法院命令將本訴訟:
  • 在本報告後述訴訟CIV 2425/2023得出最終裁決(包括任何上訴)之後再進行審理;
  • 或者與訴訟CIV 2425/2023同時審理;
  • 或者與訴訟CIV 2425/2023及本報告後述訴訟CIV 2336/2023同時審理。
中信方反對其修改後的申請,該申請於2024年8月5日進行聆訊。

2024年9月10日,Lundberg法官下達判決,將對本訴訟及訴訟CIV 2336/2023一併進行積極的案件管理,以期於2025年4月之前做好庭審準備,但同時決定推遲審理順序申請。

2024年9月26日,Lundberg法官下達程序性命令,排定於2025年5月28日開庭審理本訴訟。庭審時間至少8周,用於處理本訴訟與訴訟CIV 2336/2023重疊事項之外的其他事項。2024年12月20日,Lundberg法官下達命令,將於2025年5月28日後安排為期5天的聆訊,處理本訴訟及訴訟CIV 2336/2023涉及的Mineralogy訴訟工作組指控,以及中信方在本訴訟提出的濫用程序及根據Anshun案例作出的辯護。

(ii)

Palmer Petroleum FCD彌償申索

2018年2月16日,Mineralogy在西澳高等法院對中信方展開一項訴訟( 以下簡稱「訴訟CIV1267/2018」), 申索2,675,400,000澳元。據稱,這一金額代表着Mineralogy在Palmer PetroleumPty Ltd.(現時名稱為Aspenglow Pty Ltd.)(以下簡稱「Palmer Petroleum」)或Blaxcell Limited所持股份價值減損的幅度,原因是上述公司未能開發位於巴布亞新畿內亞的石油勘探許可。Mineralogy是Palmer Petroleum及Blaxcell Limited全部股份的持有人和實際所有人。

2024年11月19日,訴訟CIV 1267/2018經各方同意被撤訴,針對法律費用未下達命令。

項目開發建議書糾紛

(i)

《2017版項目開發建議書》訴訟

中信澳礦項目的持續運營需要將其現有佔地向外擴大。《2017版項目開發建議書》針對這一需求,建議擴展受限礦坑並增加廢石及尾礦的堆放能力,因為廢石及尾礦是採礦過程中必然產生的副產品。中信澳礦項目目前所佔用的礦區,以及中信方為持續運營所需的額外礦區,均由Mineralogy持有。

中信方已於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向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提起訴訟,並於2019年6月10日移交至西澳高等法院(以下簡稱「訴訟CIV 1915/2019」)。該訴訟與Mineralogy拒不履行以下義務有關:
  • 根據《州協議》,代中信澳礦項目向西澳政府提交《2017版項目開發建議書》;
  • 撥劃中信澳礦項目合理所需的額外用地;
  • 採取措施申請重新規劃中信澳礦項目租約範圍內土地用途;及
  • 代中信澳礦項目向西澳政府提交《小型工程計劃書》。
中信方針對違約行為、違反《澳大利亞消費者法》的不合情理行為及出爾反爾行為提出申訴。帕爾默先生在不合情理行為申訴中作為共同被告被起訴。中信方尋求法院裁定強制Mineralogy執行上述四項義務,並為其拒不履行義務向中信方支付賠償金。帕爾默先生亦被要求支付賠償金。因為西澳政府是《州協議》簽訂方,西澳政府作為必要一方參與該訴訟,但未受索償。

2021年12月8日, 中信方提出一項新訴訟( 以下簡稱「訴訟CIV 2326/2021」), 尋求法院命令Mineralogy強制履行2021年11月29日向其發出的經完善的用地要求。該用地要求是訴訟CIV1915/2019所尋求土地的替代方案。2021年12月29日,K Martin法官下令將訴訟CIV 1915/2019與訴訟CIV 2326/2021合併,作為一項訴訟審理(以下簡稱「2017 MCP合併訴訟」)。

2017 MCP合併訴訟由K Martin法官進行初審,聆訊自2022年2月21日開始,至2022年4月29日完結。該次初審集中解決2017 MCP合併訴訟中,除中信方所蒙受的損失及賠償金額計算之外的其他所有事項。

2023年3月7日,K Martin法官就2017 MCP合併訴訟下達了裁決理由,並於2023年3月10日頒佈命令。K Martin法官駁回了中信方大部分申索。然而,K Martin法官就礦區的持續運營作出了以下幾點的重要指示:
  • Mineralogy有義務提交或同意中信方提交《小型工程計劃書》;
  • Mineralogy有合同義務協助中信方或與中信方合作,包括根據《州協議》提交項目開發建議書申請。然而,法院拒絕要求Mineralogy提交呈堂文本中的《2017版項目開發建議書》,理由包括該等建議書假定使用Mineralogy未曾同意提供的區域;
  • Mineralogy必須真誠地考慮,且不得不合理地拒絕,任何合理地提出的合理額外用地需求。K Martin法官指出由於中信方最近提出的額外用地要求未能完全符合上述標準,因此拒絕命令Mineralogy根據該要求提供額外用地。然而,K Martin法官確認一幅由Mineralogy持有位於現時尾礦壩南面承租區域之外的土地,是中信澳礦項目未來堆放尾礦及廢石的所需用地;及
  • Mineralogy無須採取措施重新規劃一般用途的土地租約,理由包括Mineralogy未曾同意提供全部該等一般用途區域予中信方使用。
2023年6月9日,在Mineralogy向法院兩度申請暫緩執行判令均被K Martin法官駁回後,向西澳政府提交《小型工程計劃書》。該計劃書已於2023年7月28日取得審批。中信方得以就擴展礦坑和建設新尾礦壩進行必須的勘探工程。

2023年4月21日,K Martin法官在聆訊後下達判決,推遲中信方就《小型工程計劃書》延誤遞交而提出的索償,直至上訴得出判決結果,相關上訴將在後文詳述。法官同時命令中信方支付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截至2023年4月21日聆訊的2017 MCP合併訴訟費用,而帕爾默先生申請擱置庭審不成的相關聆訊費用,則必須由帕爾默先生支付給中信方。

除非可以取得批准並擴展礦坑和修建堆放廢石和尾礦的額外空間,否則受限於礦坑的佔地及廢石╱尾礦的堆放能力,最終將導致中信澳礦被迫停產。短期而言,該等限制將導致2024年起鐵精粉產量減少。

(ii)

《2017版項目開發建議書》上訴

2023年3月31日,中信方就K Martin法官在2017 MCP合併訴訟的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以下簡稱「訴訟CACV 35/2023」)。中信方尋求複核K Martin法官判決,上訴理據如下:
  • 《州協議》及項目協議中均未要求中信方為中信澳礦項目所需的合理用地支付額外對價,其原因包括已向Mineralogy就這些用地支付了對價;
  • Mineralogy拒絕提交《2017版項目開發建議書》乃違反《州協議》及部分項目協議內規定的合同義務;
  • K Martin法官在評估中信方對土地的需求時採用了錯誤的合同標準,正確的合同標準是用地需求是否為「合理需求」,而不應採取更嚴格標準;
  • 《2017版項目開發建議書》與中信方的用地需求是可以分割的不同部分,而非整體性的一攬子計劃,且其許可需求均附有相當要求的細節;
  • Mineralogy有充足的技術信息和時間可以考慮中信方的用地需求,而Mineralogy拒絕同意中信方的用地需求違反了《州協議》和部分項目協議;及
  • 應下令強制Mineralogy有條件地交出並申請重新授予部分一般性租約土地。
2023年3月31日,Mineralogy亦就K Martin法官命令強制其遞交《小型工程計劃書》的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以下簡稱「訴訟CACV 37/2023」)。Mineralogy的上訴理據包括K Martin法官未能認定在Mineralogy有遞交項目計劃書的義務之前,中信方必須先證明其為了履行MRSLA有遞交項目計劃書的需求,以便Mineralogy能夠在考量自身商業利益的情況下,就是否遞交項目計劃書進行有依據的評估。

2023年5月1日,上訴庭下令將訴訟CACV 35/2023與訴訟CACV 37/2023合併,作為一項訴訟審理(以下簡稱「2017 MCP合併上訴」)。

該上訴於2024年8月12日至15日及2024年8月19日至21日期間在上訴庭進行聆訊,上訴庭保留其判決。

(iii)

《2023版項目開發建議書》訴訟

2023年11月27日,中信方於西澳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法院強制Mineralogy根據《州協議》,代中信澳礦項目向西澳政府提交《2023版項目開發建議書》(以下簡稱「訴訟CIV 2336/2023」)。《2023版項目開發建議書》所涉及的活動只是《2017版項目開發建議書》中所涉活動的一部分,並僅限於Mineralogy已向Sino Iron及Korean Steel提供准入權限和使用權限的土地範圍內。中信方認為,Mineralogy有義務考慮並批准《2023版項目開發建議書》。獲批後,《2023版項目開發建議書》可緩解礦坑受限和廢石╱尾礦堆放能力不足問題,在短暫時期內支持中信澳礦項目持續運營。

中信方希望通過該訴訟尋求:
  • 法院宣告Mineralogy既未能亦拒絕考慮、批准及提交《2023版項目開發建議書》的行為乃違反《州協議》及部分項目協議;
  • 法院下達命令強制Mineralogy須與中信方共同向西澳政府提交《2023版項目開發建議書》;及
  • 因Mineralogy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而該當獲得的賠償。
因為西澳政府是《州協議》的其中一位簽訂方,西澳政府作為必要一方參與該訴訟,但未受索償。

Mineralogy經進一步修改的辯護中有一項抗辯指,由於Mineralogy聲稱中信方違反部分項目協議,因此中信方無權獲得申索的賠償。其所指的違反協議包括:
  • Mineralogy聲稱中信方在訴訟CIV 2072/2017中的行為( 即前述的Mineralogy訴訟工作組指控)對Mineralogy在項目區域內的權利構成或意圖構成不利影響,違反MRSLA中不損害Mineralogy方利益的真誠義務條款;
  • 中信方尚未向Mineralogy支付在訴訟CIV 2072/2017(如前所述)中申索的金額;及
  • 中信方被指沒有准許Mineralogy遵循MRSLA中所有測量、取樣和化驗程序。

2024年1月23日,Mineralogy申請擱置該訴訟,直至前述2017 MCP合併上訴得出判決結果。

2024年2月14日,中信方向法庭申請剔除Mineralogy的辯護中部分段落(該版辯護為當時最新辯護,現已被經進一步修改辯護取代),並於2024年2月15日向法庭申請加快審理該訴訟。

2024年3月20日及21日,法庭聆訊審理Mineralogy作出擱置該訴訟的申請,以及中信方作出剔除辯護和加快審理該訴訟的申請。2024年7月3日,Cobby法官頒布其判決:
  • 駁回Mineralogy擱置該訴訟的申請;
  • 駁回中信方加快審理該訴訟的申請,理由是鑒於法庭已經積極管理相關事宜,加速審理已無必要。法官同意該訴訟應合理地盡快判決,並接納中信方就未來採礦作業受到限制所提供的證據;及
  • 駁回中信方剔除辯護的申請。
法官表示,在法庭資源許可的情況下,該訴訟應盡快進行聆訊,並表示他認為該訴訟應與訴訟CIV 2072/2017及訴訟CIV 1267/2018同時或相繼進行聆訊(其中訴訟CIV 1267/2018已如前文所述被撤訴)。

2024年4月13日,Mineralogy就本訴訟及其他訴訟的審理順序提出申請。該申請於2024年7月19日再經修改,並尋求法院命令將本訴訟:
  • 在本報告後述訴訟CIV 2425/2023、訴訟CIV 2072/2017及(已撤訴的)訴訟CIV 1267/2018得出最終裁決(包括任何上訴)之後再進行審理;
  • 或者與訴訟CIV 2425/2023、訴訟CIV 2072/2017及(已撤訴的)訴訟CIV 1267/2018同時審理。
中信方反對其修改後的申請,該申請於2024年8月5日進行聆訊。2024年9月10日,Lundberg法官下達判決,將對本訴訟及訴訟CIV 2072/2017一併進行積極的案件管理,以期於2025年4月之前做好庭審準備,但同時決定推遲審理順序申請。

2024年9月11日,Lundberg法官下達程序性命令,排定於2025年4月28日開庭審理本訴訟。庭審時間定為13天,用於處理本訴訟與訴訟CIV 2072/2017重疊事項之外的其他事項。2024年12月20日,Lundberg法官下達命令,將於2025年5月28日後安排為期5天的聆訊,處理本訴訟及訴訟CIV2072/2017涉及的Mineralogy訴訟工作組指控,以及中信方在訴訟CIV 2072/2017中提出的濫用程序及根據Anshun案例作出的辯護。

2024年10月15日,Mineralogy對Lundberg法官針對本訴訟開示文件類別的命令提出上訴的許可申請(以下簡稱「訴訟CACV 64/2024」)。2024年12月16日,上訴庭聽取了上訴許可申請,並於2024年12月23日頒佈命令,駁回上訴許可申請和上訴。

2024年12月12日,Mineralogy提出進一步修訂其辯護的許可申請。2025年1月22日經聆訊,2025年2月3日,Lundberg法官准許Mineralogy提交包含其計劃修訂內容的進一步修訂辯護。2025年2月5日,Mineralogy提交其進一步修訂的辯護。

2025年2月14日,中信方針對Mineralogy進一步修訂辯護提交其答覆。


Mineralogy訴訟工作組陰謀論訴訟

2023年10月5日,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提起訴訟,狀告Helen Dillon、曾晨、Sino Iron、KoreanSteel及本公司( 以下簡稱「訴訟CIV 2137/2023」), 聲稱上述被告成立Mineralogy訴訟工作組( 代號Fulcrum)的目的是向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施加經濟壓力以改變部分項目協議條款,通過Mineralogy彌補中信澳礦項目的超支開發費用,並試圖使Mineralogy其他未開發的採礦權失去價值。2023年11月28日,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提交了訴訟CIV 2137/2023的中止訴訟通知書。

2023年12月15日,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再次提起訴訟(以下簡稱「訴訟CIV 2425/2023」), 狀告Helen Dillon、曾晨、Sino Iron、Korean Steel、本公司(以下統稱「中信方被告」)及Allens律師事務所(中信方被告代表律師事務所)和FBIS International Issues Management Pty Ltd.(部分中信方被告的服務供應商)。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聲稱上述被告成立Mineralogy訴訟工作組的目的是向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施加經濟壓力,以達到前述訴訟CIV 2137/2023中聲稱的類似目的。

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針對包括違約行為、誘使違約行為及合謀濫用法律程序,以非法手段侵害經濟權利及以合法手段侵害經濟權利提出申訴。同時其亦提出以違反《澳大利亞消費者法》的不合理行為來支持有關非法手段侵害經濟權利的申訴。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亦提出本公司應按照FCD就因本公司未能履行MRSLA項下責任而導致帕爾默先生所稱的損失作出彌償。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聲稱由於被告的行為,使其遭受包括因在各訴訟和為應對Mineralogy訴訟工作組而採取各項行動中產生的費用而所引起的損失,使帕爾默先生無法專注或投放資源到其他有利可圖的項目,以及未能於過去的訴訟中跟進有關最低生產專利費所造成的2億澳元損失。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聲稱其在此前的訴訟中未曾跟進「最低生產礦權使用費」是Mineralogy訴訟工作組對其施加的壓力所致。原告還申索懲罰性損害賠償約5億澳元、加重性損害賠償和索賠金額應計利息。

中信方被告、Allens律師事務所及FBIS International Issues Management Pty Ltd.已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並駁回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起訴書。

2024年4月12日,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就本訴訟及其他訴訟的審理順序提出申請。該申請於2024年7月19日再經修改,並尋求法院命令將本訴訟:
  • 先進行審理並得出最終裁決之後再審理本報告前述訴訟CIV 2336/2023、訴訟CIV 2072/2017及(已撤訴的)訴訟CIV 1267/2018;
  • 或者與訴訟CIV 2072/2017及(已撤訴的)訴訟CIV 1267/2018同時審理;
  • 或者與訴訟CIV 2336/2023、訴訟CIV 2072/2017及(已撤訴的)訴訟CIV 1267/2018同時審理。
中信方反對其修改後的申請,該申請於2024年8月5日進行聆訊。2024年9月10日,Lundberg法官下達判決,裁定該訴訟須待簡易判決及駁回申請得出結論後,由法院重新評估何時可進行庭審。

簡易判決及駁回申請於2024年10月15日至18日及2024年12月17日進行聆訊。法院保留其判決。

2024年12月16日,Mineralogy及帕爾默先生提交申請, 要求重新審理FBIS International IssuesManagement Pty Ltd.提交的簡易判決及駁回申請,以便提交額外的文件。該申請將於2025年4月9日召開特別聆訊。

該訴訟的聆訊日期則尚未排定。

(l)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索償

中冶被聘用為位於西澳的中信澳礦項目選礦廠及相關設施的主選礦工藝(設計、採購及施工)承包商。合同固定價格為3,407,000,000美元。

於2013年1月30日,中冶宣佈其所產生的成本已超出合同金額,並已向其負責履行合同項下中冶義務的下屬子公司中冶西澳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西澳」)提供了額外資金858,000,000美元。

於本年度財務報表批准報出日,除於日常營運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小幅修訂外,中冶並無就任何額外成本向Sino Iron或其子公司進行索償,且本公司相信本集團已履行合同項下所有義務。

根據合同,本集團有權就項目範圍內的若干延期完工情況向中冶西澳索取違約賠償金,每日按主合同價格的0.15%收取(每日約5,000,000美元,上限合計不超過約530,000,000美元)。於2024年12月31日,所涉累計延期天數已達違約賠償金的合同上限。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13年12月24日的公告所載述,Sino Iron與中冶西澳訂立補充合同,據此,SinoIron將接管中信澳礦項目餘下4條生產線的建設及調試,獨立第三方將對項目進行審計,具體內容包括根據補充合同移交工程的合同造價及相關費用支出、Sino Iron在中冶西澳履行合同項下責任時所提供的服務的價值、中冶西澳有關首兩條生產線的建設和調試工作的完成情況及其在合同項下延誤工期的違約責任。參照獨立審計結果,Sino Iron將與中冶西澳友好協商,確定雙方所須分擔之費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知悉有關結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位於香港地區子公司的法定所得稅稅率為16.5%(2023年:16.5%)。

除享受稅收優惠的子公司外,本集團其餘境內子公司本年度的法定所得稅稅率為25%(2023年:25%)。

本集團位於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子公司按照當地適用稅率繳納所得稅。
本集團是一家綜合性企業集團,主要包括綜合金融服務、先進智造、先進材料、新消費、新型城鎮化業務。

綜合金融服務分部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淨利息收入,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交易淨損失以及金融投資淨收益(附註5(a)5(b)5(d) )。非綜合金融服務分部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銷售商品收入以及提供服務收入(附註5(c))。

本集團的客戶來源廣泛,沒有一個單一客戶的交易額超過集團總收入的10%。

(a)

淨利息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利息收入來自(註釋):
存放中央銀行、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17,28816,719
拆出資金10,2828,089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3,4882,799
金融資產投資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30,25836,07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25,42122,153
發放貸款及墊款235,715244,128
融資融券7,1418,343
其他271610
329,864338,914
利息支出來自:
向中央銀行借款(6,367)(4,282)
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18,305)(21,687)
拆入資金(3,782)(4,717)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13,234)(10,625)
吸收存款(102,617)(115,452)
已發行債務工具(33,256)(29,753)
代理買賣證券款(1,618)(1,675)
租賃負債(561)(553)
其他(1,751)(1,651)
(181,491)(190,395)
淨利息收入148,373148,519
註釋:

2024年,本集團的利息收入包括已發生信用減值金融資產所計提的利息收入人民幣760百萬元(2023年:人民幣715百萬元)。


(b)

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銀行卡手續費15,55016,799
託管業務佣金及手續費10,3478,857
代理手續費及佣金4,8765,897
擔保及諮詢手續費5,4825,686
證券經紀業務手續費13,00612,163
基金管理業務手續費8,1927,642
投資銀行業務手續費4,3546,750
結算及清算手續費2,4632,251
資產管理業務手續費2,4922,340
期貨經紀業務手續費5,6433,594
其他2,0161,067
74,42173,046
手續費及佣金支出(15,328)(11,456)
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59,09361,590
(c)

銷售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銷售商品收入433,301372,072
提供服務收入
-建造服務收入15,91816,356
-其他服務收入29,99729,152
479,216417,580
(d)

其他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金融業的交易淨損失(註釋(i)) (23,198) (8,109)
金融業的金融投資淨收益85,370 58,018
其他4,016 3,234
66,188 53,143
(i)
金融業的交易淨損失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交易淨收益╱(損失):
-債券和同業存單104 844
-外匯4,974 2,981
-衍生金融工具(28,276) (11,934)
(23,198) (8,109)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銷售商品成本397,554 337,114
提供服務成本
-建造服務成本14,193 13,574
-其他服務成本18,741 17,764
430,488 368,452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對子公司、聯營及合營企業的處置╱視同處置收益3,79374
非金融業的金融投資淨收益3,2622,949
匯兌淨(損失)╱收益(1,033)535
其他6,5965,099
12,6188,657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存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和拆出資金41(39)
應收款項(不含預付款項)及其他3,50111,324
發放貸款及墊款54,82849,572
金融資產投資
      •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2,4182,467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7771,250
信貸承諾及對外擔保減值準備(2,182)1,041
59,38365,615
2024年,本集團計提信用減值損失人民幣593.83億元,較2023年下降9%,其中,中信銀行計提信用減值損失人民幣610.45億元,主要為發放貸款及墊款的預期信用損失。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存貨1,4663,403
對聯營企業的投資136635
對合營企業的投資233
固定資產(註釋)67(338)
預付款項2823
商譽(附註351726
其他80846
2,0274,595
2024年,本集團計提資產減值損失人民幣20.27億元,較2023年下降56%。

註釋:

鐵礦項目

本集團的鐵礦項目包括位於澳大利亞的中信澳礦項目及位於新加坡的與中信澳礦項目相關的營銷活動。當出現減值跡象時,本集團會對鐵礦項目是否發生減值進行測試。

中信澳礦項目可收回金額根據公允價值減處置成本的方法計算,公允價值根據現金流預測計算,現金流預測乃依據對鐵礦項目整個使用年期內礦石之售價、礦石級別、匯率、生產率、未來資本開支及生產成本作出的最佳預測。與採礦行業通常的做法一致,現金流預測是以預計經營期間長期生產計劃為基礎計算的。因此,現金流預測的期間遠超過5年。對售價、經營費用及資本成本、匯率、資源數量及折現率的假設尤其重要;在釐定可收回金額時,對上述重要假設的變動相對比較敏感。

管理層將中信澳礦項目確認為一個現金產出單元。當出現減值跡象時,本集團將評估中信澳礦項目的可收回金額,並通過比較賬面價值和可收回金額進行減值測試。當項目的賬面價值超過了可收回金額,即確認減值。

於2024年12月31日,管理層結合中信澳礦項目產能、遠期鐵礦石價格、澳元兌美元匯率及無風險借款利率等因素,對中信澳礦項目的減值跡象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中信澳礦項目於2024年12月31日無進一步減值跡象,無需進行減值測試。

出於確認和計量或披露要求,若進行減值測試,必須預估出現金產出單元的公允價值。

披露是基於以下公允價值計量層級:
  • 相同或類似現金產出單元在類似活躍市場的報價(未經調整)(第一層級);
  • 直接(如價格)或間接(從價格獲取)可觀察到的、除市場報價以外的有關現金產出單元的輸入值(第二層級);
  • 以可觀察到的市場資料以外為基礎確定的現金產出單元的輸入值(非可觀察輸入值)(第三層級)。
該現金產出單元的層級為第三層級。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財務支出
-銀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利息支出10,526 8,969
-已發行債務工具利息支出3,190 3,570
-租賃負債利息支出253 241
13,969 12,780
減:資本化的利息支出(註釋)(851) (926)
13,118 11,854
其他財務費用223 318
13,341 12,172
財務收入(2,235) (1,832)
11,106 10,340
2024年,本集團財務支出為人民幣133.41億元,同比增加人民幣11.69億元,增長9.6%,主要是借款利息支出增加;財務收入為人民幣22.35億元,同比增加人民幣4.03億元,增長22.0%,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註釋:

2024年,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的資本化率為3.64% ~ 4.45%(2023年:資本化率為4.40% ~ 4.74%)。
稅前利潤已扣除銷售成本及其他經營費用中的如下主要項目:

(a)

員工成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工資和獎金(註釋(i)) 66,680 63,770
固定繳款退休計劃供款(註釋(ii)) 9,2768,780
其他15,422 13,101
91,378 85,651
註釋:
(i)
工資和獎金的增長主要是由於將南京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南鋼集團」)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的影響。

(ii)
本集團於2011年基本完成了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移交工作,並且需按政府要求承擔該等人員的某些退休後福利。該項福利計劃構成一項長期設定受益義務,且無任何的計劃資產。

本集團將該等受益計劃構成的義務進行精算後確認相關負債,並於2024年計提相關服務成本約人民幣112百萬元(2023:人民幣44百萬元)。精算假設主要包括折現率、死亡率等,精算假設的合理變動不會對本集團的合併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b)

其他項目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攤銷4,450 4,097
折舊23,110 18,962
租賃費用1,592 894
稅金及附加3,164 3,481
物業管理費1,075 1,031
營業外支出1,409 710
專業服務費(除核數師酬金) 1,424 1,758
核數師酬金
-核數服務212 187
-非核數服務70 58
36,506 31,178
(a)

所得稅費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本年稅項-中國內地
本年所得稅26,76515,103
土地增值稅338 267
27,103 15,370
本年稅項-香港
本年香港利得稅1,350 490
本年稅項-海外
本年所得稅814 408
29,267 16,268
遞延稅項
暫時差異的產生和轉回(4,365) 1,745
24,902 18,013
適用所得稅稅率詳載於附註4

2024年,本集團所得稅費用為人民幣249.02億元,同比增加68.89億元,增長38.2%,除稅前利潤增長外,主要是中信銀行不可納稅抵扣支出同比上升。

(b)

稅項支出和會計利潤按適用稅率計算的名義稅項調節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稅前利潤132,657123,287
減:
-應佔聯營企業稅後利潤(4,138)(5,695)
-應佔合營企業稅後利潤(2,492)(3,708)
126,027113,884
按照16.5%的法定稅率計算稅前利潤的名義稅項20,79418,791
其他司法管轄區不同稅率的稅項影響13,18810,236
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虧損的稅務影響1,024891
不可扣減支出的稅項影響8,8324,882
免稅收入的稅項影響(註釋)(19,308)(15,911)
其他372(876)
實際稅項支出24,90218,013
註釋:

免稅收入主要包含國債及地方債利息收入和權益投資分紅等。

(c)

全球最低補足稅

2021年12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佈了支柱二立法。根據支柱二立法規則,有效稅率低於15%的低稅轄區可能會有補足稅影響。本集團境外經營機構所在轄區中部分轄區已於報告期內實施支柱二立法。本集團已對補足稅的影響適用暫時強制性豁免確認遞延所得稅,並在發生時將其作為當期所得稅進行會計核算。
(a)

董事報酬

2024年,作為董事(不管是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業)提供服務而支付或應收的酬金列載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作為董事(不管是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業)提供服務而支付或應收的酬金 就管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業的事務提供其他董事服務而支付或應收的酬金 總計
袍金 薪金 酌情獎金 房屋津貼 其他福利的估計金錢價值 中國境內各項社會保險等 退休福利計劃的僱主供款 就接納擔任委員會成員一職而支付或應收的酬金
現任董事姓名
執行董事:
   奚國華(i)0.360.390.160.111.02
   張文武(i)(ii)0.270.290.120.070.75
   劉正均(i)0.320.340.160.100.92
   王國權(i)0.320.340.160.100.92
非執行董事:
   于洋
   張麟
   李艺(前度姓名為李如意)
   岳學鯤
   楊小平0.350.140.49
   李子民
獨立非執行董事:
   蕭偉強0.350.260.61
   徐金梧0.350.230.58
   梁定邦0.350.230.58
   科爾0.350.050.40
   田川利一0.350.35
   陳玉宇(ii)0.120.12
已離任董事姓名
   穆國新(ii)
2.221.271.360.600.380.916.74
註釋:
(i)
奚國華先生、張文武先生、劉正均先生及王國權先生2024年薪酬尚待國家有關部門最終確認中,待確認完成後另行披露。

(ii)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變動情況:

(1)
自2024年3月28日起,張文武先生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2)
自2024年8月29日起,陳玉宇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3)
自2024年12月27日起,穆國新先生辭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2023年,作為董事(不管是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業)提供服務而支付或應收的酬金列載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作為董事(不管是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業)提供服務而支付或應收的酬金 就管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企業的事務提供其他董事服務而支付或應收的酬金 總計
袍金 薪金 酌情獎金 房屋津貼 其他福利的估計金錢價值 中國境內各項社會保險等 退休福利計劃的僱主供款 就接納擔任委員會成員一職而支付或應收的酬金
現任董事姓名
執行董事:
   奚國華(i)0.381.180.150.091.80
   劉正均(i)(ii)0.351.050.150.091.64
   王國權(i)(ii)0.351.050.150.091.64
非執行董事:
   于洋
   張麟
   李艺(前度姓名為李如意)
   岳學鯤(ii)
   楊小平0.340.140.48
   穆國新(ii)
   李子民(ii)
獨立非執行董事:
   蕭偉強0.340.250.59
   徐金梧0.340.230.57
   梁定邦0.340.230.57
   科爾0.340.050.39
   田川利一0.340.34
已離任董事姓名
   朱鶴新(i)(ii)0.381.180.150.101.81
   唐疆(iii)
2.041.464.460.600.370.909.83
註釋:
(i)
奚國華先生、劉正均先生、王國權先生及朱鶴新先生2023年薪酬根據國家有關部門最終確認結果進行重述。其中,酌情獎金包含2021-2023年度任期激勵收入。

(ii)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變動情況:

(1)
自2023年3月15日起,劉正均先生及王國權先生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自2023年1月9日起,岳學鯤先生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自2023年10月26日起,穆國新先生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自2023年12月29日起,李子民先生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2)
自2023年12月13日起,朱鶴新先生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iii)
於2023年3月26日,唐疆先生辭世。

(b)

其他利益和權益

2024年,無直接或間接向董事支付或應付的董事退休福利及終止福利(2023年:無)。本年度無就提供董事服務而向第三方提供或應收的對價(2023年:無)。本年度無向董事、受該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團體及該董事的關連主體提供的貸款、准貸款或其他交易(2023年: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內或年結時,本公司並無簽訂任何涉及本公司之業務而本公司之董事直接或間接在其中擁有重大權益之重要交易、安排或合同(2023年:無)。

2024年,在5位酬金最高的人士中,無屬於附註13中記載有關酬金的董事(2023年:無)。5名人士(2023年:5名)的酬金總額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薪金和其他酬金15.98 14.12
酌情花紅48.52 57.38
退休計劃供款0.99 1.39
65.49 72.89
上述5名人士(2023年:5名)薪金在以下範圍內: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
人數
2023年
人數
人民幣9,500,001元-人民幣10,000,000元1
人民幣11,500,001元-人民幣12,000,000元1
人民幣12,000,001元-人民幣12,500,000元1
人民幣13,000,001元-人民幣13,500,000元1
人民幣14,000,001元-人民幣14,500,000元12
人民幣15,000,001元-人民幣15,500,000元1
人民幣15,500,001元-人民幣16,000,000元1
人民幣17,500,001元-人民幣18,000,000元1
55
2024年,5位酬金最高的人士均為境外子公司聘請的非中國大陸籍員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已派2023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幣0.335元
(已派2022年末期:每股港幣0.451元) 9,745 11,608
已派2024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幣0.19元
(已派2023年中期:每股人民幣0.18元) 5,527 5,236
建議2024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幣0.36元
(已派2023年末期:每股人民幣0.335元) 10,473 9,745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是按照本公司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2024年度,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全部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假設,按照調整後本公司普通股股東應佔溢利除以調整後的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2019年,本集團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銀行」)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具體條款於附註45(a)中予以披露。2022年,本集團下屬子公司中信泰富特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特鋼」)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具體條款於附註45(a)中予以披露。

中信銀行和中信特鋼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具有稀釋性影響,相關計算結果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58,202 57,594
減:假設上述可轉債轉股後對於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的影響(984) (95)
經調整的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57,218 57,499
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百萬股) 29,090 29,09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幣元) 2.00 1.98
稀釋每股收益(人民幣元) 1.97 1.98
其他綜合收益╱(損失)的組成部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已經或其後可重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收益22,9807,203
減:當年計入損益表的前期已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8,008)(732)
稅務影響(3,839)(1,328)
11,1335,14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減值準備變動652(70)
減:當年計入損益表的前期已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478)
稅務影響(98)10
76(60)
現金流量套期損失(21)(194)
減:當年計入損益表的前期已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118)(17)
稅務影響2
(137)(211)
所佔聯營及合營企業的其他綜合損失(2,572)(2,776)
外幣報表折算差額及其他1,5651,132
其後不可重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自用物業轉入投資物業評估增值╱(減值)101(2)
減:稅務影響
101(2)
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277(187)
減:稅務影響(154)49
123(138)
所佔聯營及合營企業的其他綜合收益59
10,3483,088
本集團呈列五個經營業務分部,分別是綜合金融服務、先進智造、先進材料、新消費、新型城鎮化業務。經營分部是本集團的組成部分,各部分從事業務活動並從中獲取收益及產生開支,並就此提供單獨財務資料,供本集團董事會定期評價該組成部分的經營業績,以決定向其配置資源、評價其業績。本集團能夠取得該組成部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財務資料。五個分部的細則如下:
  • 綜合金融服務:該分部包括銀行、證券、信託、保險及資產管理等綜合金融服務。
  • 先進智造:該分部包括重型機械、特種機器人、鋁車輪及鋁鑄件等生產。
  • 先進材料:該分部包括鐵礦石、銅和原油在內的資源及能源產品的開採、加工及貿易以及特種鋼材的生產等業務。
  • 新消費:該分部包括汽車及食品銷售、電訊、出版及現代農業等業務。
  • 新型城鎮化:該分部包括物業開發、銷售及持有、工程承包和設計服務、基礎設施、環保及通用航空等業務。

(a)

分部業績、資產及負債

為了評價各個分部的業績及向其配置資源,本集團董事會會定期審閱歸屬於各分部的資產、負債、收入、費用及經營成果,這些信息的配置基礎如下:

分部資產包括可歸屬於該分部的全部資產,分部負債包括可歸屬於該分部的全部負債。

報告分部的收入和支出是指由各個分部產生的收入,扣除各個分部發生的費用以及歸屬於各分部的資產發生的折舊和攤銷等。

分部報告的利潤衡量標準為淨利潤,即在本集團淨利潤的基礎上針對未直接歸屬於單個分部的利潤項目作進一步調整,例如應佔聯營企業、合營企業稅後利潤等。

分部間的價格是以為其他外部機構提供類似服務的條款釐定的。

截至12月31日止的各年度用於資源配置及評估分部表現目的,向本集團董事會提供的有關本集團報告分部資料列載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綜合金融服務先進智造先進材料新消費新型城鎮化運營管理分部間抵銷總額
對外收入279,46950,793325,61549,87246,987134752,870
分部間收入1,9061822921321,42419(3,955)
報告分部收入281,37550,975325,90750,00448,411153(3,955)752,870
收入確認的類型
-淨利息收入(附註5(a)150,15885(1,870)148,373
-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附註5(b)59,1734(84)59,093
-銷售商品收入(附註5(c)5,83850,360323,79536,10217,597(391)433,301
-提供服務收入-建造服務(附註5(c)2476316,221(613)15,918
-提供服務收入-其他服務(附註5(c)3682,04913,90214,59364(979)29,997
-其他收入(附註5(d)66,206(18)66,188
應佔聯營企業稅後利潤╱(損失)1,764(8)1,076(379)1,6854,138
應佔合營企業稅後利潤818711,08061447152,492
財務收入(附註10522,037124935599(1,512)2,235
財務支出(附註10(266)(3,712)(688)(1,761)(9,712)2,798(13,341)
折舊及攤銷(附註11(b)(10,534)(1,537)(11,255)(1,801)(2,183)(250)(27,560)
信用減值損失(附註8(59,319)(147)(219)(82)36222(59,383)
資產減值損失(附註9(222)(26)(543)(222)(1,013)(1)(2,027)
稅前利潤╱(損失)115,8052,03215,8868587,238(7,896)(1,266)132,657
所得稅費用(附註12(18,511)(222)(2,267)(389)(1,868)(1,636)(9)(24,902)
本年淨利潤╱(損失)97,2941,81013,6194695,370(9,532)(1,275)107,755
歸屬於:
-本公司普通股股東52,64986510,310425,135(9,530)(1,269)58,202
-非控制性權益44,6459453,309427235(2)(6)49,553
分部資產11,369,78763,576357,61456,193343,03153,956(168,732)12,075,425
其中:
   對聯營企業的投資(附註3225,8681,01122,8197,57149,789675107,733
   對合營企業的投資(附註3314,7666418,1171,86440,1711,39666,955
分部負債10,184,32342,162175,80226,067140,955232,799(149,697)10,652,411
其中:
   借款(附註44)(註釋)15,2777,46290,6197,74056,669125,572(58,484)244,855
   已發行債務工具(附註45)(註釋)1,403,1674,8873,2341,00082,621(4,807)1,490,102
註釋:

此處披露為本金金額,不含應計利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綜合金融服務先進智造先進材料新消費新型城鎮化運營管理分部間抵銷總額
對外收入268,04850,434267,51351,42243,36748680,832
分部間收入2,20021818712291494(3,735)
報告分部收入270,24850,652267,70051,54444,281142(3,735)680,832
收入確認的類型
-淨利息收入(附註5(a)150,58391(2,155)148,519
-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附註5(b)61,7004(114)61,590
-銷售商品收入(附註5(c)4,74049,794266,08737,75114,100(400)372,072
-提供服務收入-建造服務(附註5(c)79716,053(494)16,356
-提供服務收入-其他服務(附註5(c)611,61313,79314,12847(490)29,152
-其他收入(附註5(d)53,225(82)53,143
應佔聯營企業稅後利潤╱(損失)1,561611,2133682,606(114)5,695
應佔合營企業稅後利潤1,37227855361,377413,708
財務收入(附註10581,2741051,156700(1,461)1,832
財務支出(附註10(304)(3,198)(636)(1,840)(9,205)3,011(12,172)
折舊及攤銷(附註11(b)(9,900)(1,270)(7,969)(1,931)(1,914)(75)(23,059)
信用減值損失(附註8(61,135)(469)(98)12(4,073)148(65,615)
資產減值損失(附註9(286)(456)776(216)(3,803)(610)(4,595)
稅前利潤╱(損失)108,1861,90317,0352,0122,471(7,548)(772)123,287
所得稅費用(附註12(13,757)(169)(2,163)(374)(451)(1,071)(28)(18,013)
本年淨利潤╱(損失)94,4291,73414,8721,6382,020(8,619)(800)105,274
歸屬於:
-本公司普通股股東50,49682712,7311,0322,163(8,618)(1,037)57,594
-非控制性權益43,9339072,141606(143)(1)23747,680
分部資產10,609,13260,415363,78156,858338,42445,127(142,817)11,330,920
其中:
   對聯營企業的投資(附註3227,3061,11622,9508,85147,8331,735109,791
   對合營企業的投資(附註3313,4125537,7321,80931,8271,45456,787
分部負債9,503,62840,137187,80725,452140,810222,535(126,231)9,994,138
其中:
   借款(附註44)(註釋)10,3446,01890,2056,60854,245125,712(58,000)235,132
   已發行債務工具(附註45)(註釋)1,133,9465,2593,18474,009(2,818)1,213,580
註釋:

此處披露為本金金額,不含應計利息。



(b)

地區信息

按地區劃分的集團收入和總資產信息如下:
對外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資產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
中國內地639,198587,53610,921,47210,315,696
港澳台52,06944,246737,429638,695
海外61,60349,050416,524376,529
752,870680,83212,075,42511,330,92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現金5,2004,504
銀行存款125,243114,860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註釋(i)):
-法定存款準備金(註釋(ii))323,523357,686
-超額存款準備金(註釋(iii))6,83352,473
-財政性存款(註釋(iv))3,699356
-外匯風險準備金(註釋(v))4,1782,926
存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138,37390,423
607,049623,228
應計利息1,4981,966
608,547625,194
減:存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減值準備(附註48(60)(59)
608,487625,135
註釋:
(i)
餘額為中信銀行及中信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財務」)存放於中央銀行的款項。

(ii)
中信銀行和中信財務向中國人民銀行及若干有業務的海外國家及地區的中央銀行存放法定存款準備金。這些法定存款準備金不可用於本集團的日常業務運作。

於2024年12月31日,中信銀行存放於中國人民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按中信銀行中國內地分行符合規定繳存範圍的人民幣存款的6%(2023年12月31日:7%)和符合規定繳存範圍的境外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的6%(2023年12月31日:7%)計算。中信銀行亦需按中國內地分行外幣吸收存款的4%(2023年12月31日:4%)繳存法定存款準備金。

中信銀行中國內地子公司浙江臨安中信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繳存比率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規定執行,於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繳存比率為5%(2023年12月31日:5%)。

存放於海外國家及地區中央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的繳存比率按當地監管機構規定執行。除外幣存款準備金外,中國人民銀行對繳存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均計付利息。

於2024年12月31日,中信財務存放於中國人民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按中信財務符合規定繳存範圍的人民幣存款的5%(2023年12月31日:5%)計算。中信財務亦需按中信財務符合規定繳存範圍的外幣存款的4%(2023年12月31日:4%)繳存法定存款準備金。

(iii)
存放中央銀行超額存款準備金主要用於資金清算。

(iv)
存放中國人民銀行的財政性存款不能用於日常業務,且不計付利息(當地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v)
外匯風險準備金是中信銀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相關通知繳存中國人民銀行的款項,對所適用期間的遠期售匯按上月簽約額的20%計提,凍結期為1年,不計付利息。

(vi)
除了法定存款準備金、財政性存款和外匯風險準備金外,存款中也包括一部分使用受限資金。此受限資金於2024年12月31日為人民幣13,107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17,357百萬元),主要包括質押存款、保證金和風險準備金。
本集團之子公司中信証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証券」)於銀行和認可機構開設獨立銀行賬戶,以存放客戶於正常業務過程中產生的款項,本集團將此類客戶款項分類為代客戶持有之現金,並根據其須就客戶款項的任何損失或挪用所負責任之基礎上而確認為應付予相關客戶的賬款(附註40)。在中國內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用於客戶交易和清算備付的代客戶持有之現金需接受第三方存款機構的監管;在香港地區,「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代客戶持有之現金需接受「證券及期貨(客戶款項)規則」的監管。在其他國家及地區,代客戶持有之現金由相關授權機構監管。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銀行業金融機構(註釋(a))133,78588,447
非銀行金融機構269,971148,150
403,756236,597
應計利息1,2301,288
404,986237,885
減:減值準備(附註48(185)(143)
404,801237,742
按剩餘期限分析:
- 1個月以內到期93,69570,820
- 1個月至1年到期251,297164,277
- 1年以上58,7641,500
403,756236,597
應計利息1,2301,288
404,986237,885
減:減值準備(附註48(185)(143)
404,801237,742
(a)
本集團與金融機構之間的租出黃金計入拆出資金,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租出黃金業務金額為人民幣227.89億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73.20億元)。
本集團部分金融業子公司作為中間機構為其客戶提供衍生產品,例如遠期、掉期和期權交易。這些金融衍生品是由這些子公司通過與外部交易對手進行背對背交易,以確保風險始終保持在一個可接受範圍內。同時,這些子公司也使用金融衍生品來進行自營交易,以管理其自身的資產負債組合和結構性頭寸。除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被劃分為持有作交易目的。劃分為持有作交易目的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用於交易目的的衍生產品,以及用於風險管理目的但未滿足套期會計確認條件的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部分非金融業子公司通過遠期和掉期合同來對沖其在外匯交易、商品價格和利率等風險上的波動。

下表及其註釋為本集團於財務狀況表日的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名義金額和相應公允價值分析。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名義金額僅為表內所確認的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提供對比的基礎,並不代表所涉及的未來現金流量或當前公允價值,因而並不反映本集團所面臨的信用風險或市場風險。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 2023年
名義金額資產負債名義金額資產負債
套期工具
公允價值套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9,789398295,216168
-商品衍生工具5,846142
-貨幣衍生工具2,69531202,001179
現金流量套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3,056384,00914134
-貨幣衍生工具3,454412112313
-其他衍生工具9583124646
非套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7,512,93139,39441,2746,882,56324,61824,058
-貨幣衍生工具5,160,90572,93664,8333,422,46931,96729,095
-權益衍生工具541,20517,20119,954681,45418,33716,413
-貴金屬衍生工具168,7061,0814,15779,5676211,279
-信用衍生工具18,195226714,1673747
-其他衍生工具740,6873,8883,973794,5941,4452,816
14,167,564135,218134,33111,886,19877,56273,755
(a)

按剩餘到期日分析的名義金額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3個月以內到期4,624,9724,014,043
3個月至1年到期6,033,7494,607,586
1年至5年到期3,266,2883,028,705
5年以上到期242,555235,864
14,167,56411,886,198

(b)

信用風險加權金額

信用風險加權金額僅與中信銀行持有的衍生金融產品有關。中信銀行依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頒佈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交易對手的狀況及到期期限的特點進行計算,包括代客交易。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加權金額人民幣24,307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28,225百萬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註釋(a))88,88492,408
代墊及待清算款項(註釋(b))43,53325,743
應收代理商28,12824,488
預付款項、押金及其他應收款項(註釋(c))128,958130,432
289,503273,071
減:減值準備(附註48(23,116)(18,619)
266,387254,452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預計將於一年後收回或確認為支出的預付款項、押金及其他應收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1,523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2,008百萬元)。剩餘款項將會於一年內被收回或者確認為支出。

(a)

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

(i)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逾期分析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以攤餘成本計量的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按照逾期信息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預期信用損失率賬面餘額損失準備
即期4%52,834(2,173)
逾期3個月內5%1,940(96)
逾期3個月至1年8%4,931(398)
逾期1年以上43%19,040(8,107)
78,745(10,774)
2023年12月31日
預期信用損失率賬面餘額損失準備
即期2%56,405(1,322)
逾期3個月內8%4,575(367)
逾期3個月至1年8%2,827(214)
逾期1年以上59%15,797(9,275)
79,604(11,178)
註釋:

各經營單位均具備明確的信貸政策,有關政策乃針對各相關業務環境及市場慣例而制定。

(ii)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賬齡分析

於12月31日,本集團以攤餘成本計量的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的賬齡按發票日期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1年以內52,19856,085
1年以上26,54723,519
78,74579,604
減:減值準備(附註48(10,774)(11,178)
67,97168,426

(iii)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應收票據賬面價值為人民幣10,139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12,804百萬元)。


(iv)

應收款項減值準備的變動情況載於附註48



(b)

代墊及待清算款項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代墊及待清算款項43,53325,743
減:減值準備(附註48(141)(204)
43,39225,539

(c)

預付款項、押金及其它應收款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預付款項、押金及其它應收款128,958130,432
減:減值準備(附註48(12,201)(7,237)
116,757123,195

本集團已根據客戶合同確認了如下資產和負債: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合同資產22,66424,509
減:損失準備(註釋(a))(250)(197)
合同資產合計22,41424,312
預收客戶合同款項21,09931,482
合同負債合計21,09931,482
(a)

按合同資產損失準備的評估方式分析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預期信用損失率(註釋) 1.10% 0.80%
賬面餘額22,664 24,509
損失準備(250) (197)
註釋:

此處的預期信用損失率是損失準備餘額占賬面餘額的平均比例。

(b)

年初合同負債餘額中已於本年度轉入主營業務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客戶合同收入21,868 17,444
(c)

尚未履約或尚未履行完畢的履約義務所對應的收入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已簽訂合同,但尚未履約或尚未履行完畢的履約義務所對應的收入金額為人民幣60,609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88,129百萬元),其中本集團預計人民幣29,627百萬元將於明年確認收入(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52,685百萬元),人民幣30,982百萬元將於明年後確認收入(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35,444百萬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原材料15,60916,623
在產品10,86811,855
庫存商品36,82637,060
物業
-開發中物業30,14638,721
-持有待售物業20,44021,616
-其他物業6,2485,865
其他3,5003,402
123,637135,142
存貨確認為支出並計入損益的情況,分析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已售存貨的賬面價值397,554337,114
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附註482,4634,033
存貨跌價準備的轉回(附註48(997)(630)
399,020340,517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持有的存貨包括一年之後預期將收回的金額人民幣36,338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35,322百萬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按交易對手類型分析:
-銀行業金融機構106,02654,937
-非銀行金融機構65,80754,644
-其他12,05154,481
183,884164,062
應計利息112150
183,996164,212
減:損失準備(附註48(4,167)771
179,829164,983
按擔保物類別分析: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擔保物類型為證券或其他(2023年12月31日擔保物類型:證券或其他)。

按剩餘期限分析: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均於0至5年內到期(2023年12月31日:均於0至5年內到期)。
(a)

按發放貸款及墊款性質分析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款及墊款
企業貸款及墊款
-一般貸款2,766,4212,578,201
-貼現貸款2,1821,784
-應收租賃安排款49,57946,818
2,818,1822,626,803
個人貸款及墊款
-住房抵押1,067,3391,003,320
-信用卡488,716521,260
-經營貸款488,898459,113
-消費貸款321,324309,256
-應收租賃安排款6,1511,591
2,372,4282,294,540
5,190,6104,921,343
應計利息21,88920,188
5,212,4994,941,531
減:貸款損失準備(附註48(146,013)(139,679)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5,066,4864,801,852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
企業貸款及墊款
-一般貸款11,2435,558
個人貸款及墊款
-應收租賃安排款369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11,6125,558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
-一般貸款76,02258,064
-貼現貸款446,951514,666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522,973572,730
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5,601,0715,380,140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的損失準備(附註48(549)(656)

(b)

按貸款損失準備的評估方式分析

於2024年12月31日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註釋)合計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款及墊款總額5,001,735115,69373,1825,190,610
應計利息15,8485,08795421,889
減:貸款損失準備(62,545)(29,547)(53,921)(146,013)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4,955,03891,23320,2155,066,486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522,356460157522,973
納入減值評估範圍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合計5,477,39491,69320,3725,589,459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的損失準備(545)(1)(3)(549)
於2023年12月31日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註釋)合計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款及墊款總額4,753,74196,22271,3804,921,343
應計利息19,12041165720,188
減:貸款損失準備(64,268)(27,217)(48,194)(139,679)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4,708,59369,41623,8434,801,852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572,273345112572,730
納入減值評估範圍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合計5,280,86669,76123,9555,374,582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的損失準備(586)(70)(656)
註釋:

階段三貸款為已發生信用損失的貸款及墊款,情況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有抵質押品涵蓋34,281 34,988
無抵質押品涵蓋 39,058 37,161
已發生信用損失的貸款及墊款總額73,339 72,149
損失準備 (53,924) (48,264)
於2024年12月31日,該類貸款所對應抵質押品公允價值覆蓋的最大敞口為人民幣33,233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34,094百萬元)。

抵質押品的公允價值為管理層根據現時抵押品處置經驗和市場狀況對最新可得的包括外部評估價值在內的估值情況確定。

(c)

已逾期貸款的逾期期限分析

2024年12月31日
逾期
3個月以內
逾期
3個月至1年
逾期
1至3年
逾期
3年以上
合計
信用貸款29,71413,4072,1743,52548,820
保證貸款7,6103,6832,8992,67816,870
附擔保物貸款
-抵押貸款12,84610,9659,2162,07135,098
-質押貸款3,2201,5701,7161376,643
53,39029,62516,0058,411107,431
2023年12月31日
逾期
3個月以內
逾期
3個月至1年
逾期
1至3年
逾期
3年以上
合計
信用貸款20,10511,9222,09124634,364
保證貸款1,5584,2432,6001,0189,419
附擔保物貸款
-抵押貸款15,56412,52010,6181,05339,755
-質押貸款3,7901,0842,3871377,398
41,01729,76917,6962,45490,936
逾期貸款是指本金或利息已逾期1天或以上的貸款。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融出資金140,626 118,137
減:減值準備(2,294) 609
融出資金淨值138,332118,746
融出資金為本集團因融資融券業務向客戶融出的資金。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融資融券收到的擔保物公允價值為人民幣411,308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395,675百萬元)。
(a)

按產品類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920,106869,969
資產管理計劃20,16222,908
資金信託計劃176,543194,110
存款證及同業存單1,0951,064
資產收益權投資1,9001,900
其他3,3542,087
1,123,1601,092,038
應計利息12,72712,623
1,135,8871,104,661
減:損失準備(附註48(27,728)(28,622)
1,108,1591,076,039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493,650312,247
資產管理計劃11,41512,706
資金信託計劃10,34011,432
存款證及同業存單75,59399,972
理財產品9,1146,161
投資基金519,063553,540
權益投資237,300258,178
其他44,63837,879
1,401,1131,292,115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註釋(i))
債券投資889,068934,693
存款證及同業存單29,86825,872
918,936960,565
應計利息7,9957,238
926,931967,80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投資(註釋(i))102,64820,410
3,538,8513,356,367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的減值準備(附註48(3,285)(3,284)
註釋:

(i)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2024年12月31日
權益工具債務工具合計
成本╱攤餘成本101,892904,6221,006,514
累計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75614,31415,070
應計利息7,9957,995
賬面價值102,648926,9311,029,579
已計提減值準備(附註48不適用(3,285)(3,285)
2023年12月31日
權益工具債務工具合計
成本╱攤餘成本20,630960,959981,589
累計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220)(394)(614)
應計利息7,2387,238
賬面價值20,410967,803988,213
已計提減值準備(附註48不適用(3,284)(3,284)

(b)

按發行機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發行方:
-政府1,587,4281,526,497
-政策性銀行41,62875,992
-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1,457,6531,351,070
-企業實體423,230380,959
-公共實體8,2162,064
3,518,1553,336,582
應計利息淨額20,69619,785
3,538,8513,356,367
-於香港上市81,97891,807
-於香港以外地區上市2,970,179 2,778,478
-非上市465,998 466,297
3,518,1553,336,582
應計利息淨額20,69619,785
3,538,8513,356,367
於中國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劃分為「於香港以外地區上市」。

(c)

按金融資產投資減值準備的評估方式分析

2024年12月31日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合計
以 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投資總額1,064,868 9,121 49,171 1,123,160
應計利息11,374 1,289 64 12,727
減:減值準備(2,390) (1,088) (24,250) (27,728)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投資賬面價值1,073,852 9,322 24,985 1,108,159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總額918,145125666918,936
應計利息7,9665247,995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賬面價值926,111130690926,931
納入減值評估範圍的金融資產投資賬面價值總額1,999,963 9,452 25,675 2,035,090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的減值準備(2,051)(24)(1,210)(3,285)
2023年12月31日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合計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投資總額1,036,7446,08149,2131,092,038
應計利息12,0614887412,623
減:減值準備(3,384)(1,405)(23,833)(28,622)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投資賬面價值1,045,4215,16425,4541,076,039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總額958,971664930960,565
應計利息7,10441307,238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賬面價值966,0756681,060967,803
納入減值評估範圍的金融資產投資賬面價值總額2,011,4965,83226,5142,043,842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的減值準備(2,221)(234)(829)(3,28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交易保證金62,418 58,682
履約保證金5,625 3,048
信用保證金172 452
68,215 62,182
主要子公司的詳情載於附註61

下表列示本集團中擁有重大非控制性權益的子公司中信銀行、中信証券、中信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重工」)、中信國際電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國際電訊」)和中信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資源」)的有關信息。以下匯總財務信息列報的均為公司間抵銷之前的數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中信銀行中信証券中信重工 中信國際電訊中信資源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
上市地:香港、上海香港、上海 上海香港香港
非控制性權益佔比32.70%34.07%80.16%80.76%35.62%32.73%42.46%42.45%40.50%40.50%
總資產9,532,7229,052,4841,713,3621,456,21119,67718,35116,15015,73511,73610,534
主要包括:
現金及存放款項469,108497,517116,494109,7732,0611,2021,4921,5641,8811,345
代客戶持有之現金315,761239,019
拆出資金404,801237,742
衍生金融資產85,92944,67548,99732,75441036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136,265104,77344,26862,209
發放貸款及墊款5,601,4505,383,750
融出資金138,332118,746
金融資產投資2,620,8702,592,906861,773715,744505505
固定資產46,51638,3098,9319,5323,9073,9451,7881,8023,4163,614
使用權資產11,03510,6432,16615,69931554274115244
總負債(8,725,357)(8,317,809)(1,414,713)(1,181,983)(10,439)(10,113)(6,628)(5,890)(4,130)(3,428)
主要包括:
向中央銀行借款(124,151)(273,226)
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968,492)(927,887)
拆入資金(88,550)(86,327)(45,493)(53,623)
代理買賣證券款(362,449)(283,821)
應付賬款(198,183)(198,061)(2,897)(3,181)(780)(834)(691)(220)
衍生金融負債(81,162)(41,850)(53,954)(32,006)(12)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278,003)(463,018)(390,169)(283,346)
吸收存款(5,864,311)(5,467,657)
借款(14,232)(7,957)(2,032)(2,266)(320)(319)(1,823)(1,622)
租賃負債(10,861)(10,245)(2,262)(2,429)(36)(58)(300)(308)(40)(37)
股東權益807,365734,675298,649274,2289,2388,2389,5229,8457,6067,106
歸屬於:
-子公司股東684,316602,281292,990268,8679,0438,0179,9249,7477,4857,034
-子公司非控制性權益123,049132,3945,6595,361195221(402)9812172
非控制性權益賬面價值346,820337,591246,504225,7233,4162,8453,5304,2363,1522,921
收入212,223205,57063,78960,0688,0349,5578,7258,9948,6563,445
淨利潤69,46868,06222,42820,3793553948451,127554557
綜合收益總額82,38273,63722,59021,4553104198301,152339493
非控制性權益應佔利益23,31723,87818,57216,976114136368489243262
已付非控制性權益股利1,12410,8719,8876,9355216375354
經營活動(使用)╱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181,032)(918)95,821(34,133)8161,2001,4221,6948031,040
投資活動(使用)╱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29,532)1,887(74,264)(18,198)(340)(40)(273)(141)(469)74
融資活動產生╱(使用)的現金流量淨額220,803(63,102)(15,362)48,281391(1,692)(1,205)(1,711)(77)(1,30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聯營企業賬面價值115,759118,049
減:減值準備(附註48(8,026)(8,258)
107,733109,791
主要聯營企業的詳情載列於附註61

本集團主要聯營企業的財務信息披露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証券股份有限公司Ivanhoe Mines Ltd.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
上市地:香港香港、上海 加拿大
聯營企業總額
總資產931,267945,892566,418522,75250,24744,285
總負債(506,804)(530,692)(459,899)(425,226)(6,953)(10,538)
淨資產424,463415,200106,51997,52643,29433,747
歸屬於:
-聯營企業股東403,244395,306106,46997,47844,00434,191
-聯營企業非控制性權益21,21919,8945048(710)(444)
424,463415,200106,51997,52643,29433,747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証券股份有限公司Ivanhoe Mines Ltd.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
收入185,154202,52432,21633,979291
淨利潤17,70126,6027,2367,0471,5772,247
其他綜合(損失)╱收益(801)(284)598271498432
綜合收益總額16,90026,3187,8347,3182,0752,679
來自聯營企業的股息749740210196
從本集團佔聯營企業賬面淨資產的份額調整至聯營企業的賬面價值
聯營企業歸屬於聯營企業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產403,244395,30676,64372,57144,00434,191
本集團有效持股比例10.01%10.01%9.47%9.47%22.34%24.81%
本集團應佔聯營企業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產份額40,36539,5707,2586,8729,8308,483
商譽及其他1,4521,2666,0856,164(151)(157)
對聯營企業的投資減值(3,669)(3,539)
合併財務狀況表中的賬面價值38,14837,29713,34313,0369,6798,326
市價14,60813,66118,91311,25726,96521,710
註釋:

其他非重大聯營企業的匯總信息: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合併財務狀況表中其他非重大聯營企業的合計賬面價值46,56351,132
本集團應佔其他非重大聯營企業以下項目的份額:
淨利潤1,7252,091
其他綜合收益╱(損失)126(32)
綜合收益總額1,8512,059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合營企業賬面價值68,738 58,305
減:減值準備(附註48 (1,783) (1,518)
66,955 56,787
主要合營企業的詳情載列於附註61

本集團主要合營企業的財務信息披露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信保誠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中船置業有限公司上海瑞博置業有限公司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
合營企業總額
總資產264,757236,28716,64516,26031,42033,221
總負債(252,250)(225,093)(9,022)(8,819)(22,241)(24,223)
淨資產12,50711,1947,6237,4419,1798,998
歸屬於:
-合營企業股東12,50710,5777,6237,4419,1798,998
-合營企業非控制性權益617
12,50711,1947,6237,4419,1798,998
收入15,34511,9522815332,3623,662
淨利潤961,132181168181435
其他綜合損失(664)(6,238)
綜合(損失)╱收益總額(568)(5,106)181168181435
來自合營企業的股息626
從本集團佔合營企業賬面淨資產的份額調整至合營企業的賬面價值
合營企業歸屬於合營企業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產12,50710,5777,6237,4419,1798,998
本集團有效持股比例50.00%50.00%50.00%50.00%50.00%50.00%
本集團應佔合營企業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產的份額6,2545,2893,8123,7214,5904,499
商譽及其他1,1371,156892874298253
合併財務狀況表中的賬面價值7,3916,4454,7044,5954,8884,752
其他非重大的合營企業匯總信息: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合併財務狀況表中其他非重大合營企業的合計賬面價值49,97240,995
本集團應佔其他非重大合營企業以下項目的份額:
淨利潤2,2002,763
其他綜合損失(150)(586)
綜合收益總額2,0502,177
物業、廠房及機器設備
廠房及
建築物
機器設備在建工程辦公及
其他設備
運輸工具其他合計投資物業
成本或估值:
於2024年1月1日106,038192,06320,04628,50114,74710,849372,24438,153
匯率變動911,149794551971,593252
企業合併44
本年增加3,2902,8629,84812,52865111229,2914,956
本年處置(4,023)(17,954)(439)(2,349)(1,514)(2,592)(28,871)(427)
本年轉入╱(轉出)7,1985,860(11,801)202615582,078(2,078)
投資物業重估變動(165)
於2024年12月31日112,598183,98017,66138,97614,0009,124376,33940,691
累計折舊、攤銷和減值損失:
於2024年1月1日(30,244)(102,531)(537)(14,422)(6,433)(7,358)(161,525)
匯率變動(108)(249)(41)(20)(103)(521)
本年計提折舊、攤銷(4,157)(10,663)(3,805)(1,042)(524)(20,191)
本年處置3,57617,38661,62380462224,017
減值(損失)╱轉回(附註48(37)(144)22(22)114(67)
於2024年12月31日(30,970)(96,201)(509)(16,645)(6,713)(7,249)(158,287)
賬面淨值
於2024年12月31日81,62887,77917,15222,3317,2871,875218,05240,691
組成部分:
成本112,598183,98017,66138,97614,0009,124376,339不適用
估值40,691
112,598183,98017,66138,97614,0009,124376,33940,691
物業、廠房及機器設備
廠房及
建築物
機器設備在建工程辦公及
其他設備
運輸工具其他合計投資物業
成本或估值:
於2023年1月1日94,467149,27719,66220,40913,8819,584307,28035,407
匯率變動3691,626(252)59571211,980185
企業合併9,66130,7145,870659482547,391220
本年增加5637,0557,6907,8466621,04924,865693
本年處置(1,676)(1,632)(790)(1,120)(909)(999)(7,126)(341)
本年轉入╱(轉出)2,6545,023(12,134)6485741,089(2,146)2,146
投資物業重估變動(157)
於2023年12月31日106,038192,06320,04628,50114,74710,849372,24438,153
累計折舊、攤銷和減值損失:
於2023年1月1日(27,378)(95,486)(537)(12,248)(6,135)(5,693)(147,477)
匯率變動(197)(1,021)(38)(27)(77)(1,360)
本年計提折舊、攤銷(3,549)(7,695)(2,988)(837)(1,692)(16,761)
本年處置8831,239208556291093,735
減值(損失)╱轉回(附註48(3)432(20)(3)(63)(5)338
於2023年12月31日(30,244)(102,531)(537)(14,422)(6,433)(7,358)(161,525)
賬面淨值
於2023年12月31日75,79489,53219,50914,0798,3143,491210,71938,153
組成部分:
成本106,038192,06320,04628,50114,74710,849372,244不適用
估值38,153
106,038192,06320,04628,50114,74710,849372,24438,153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產權手續尚在辦理中的房屋建築物的賬面價值為人民幣967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955百萬元)。本集團預計辦理該產權手續過程中不會有重大問題或成本發生。

(a)

投資物業公允價值的計量

(i)

物業估值

投資物業由下列獨立合格的專業估價師進行估價。在每個年度報告期進行估值時,本集團的管理層與評估人員就估價假設與估價結果進行討論。
 
物業所在地2024年評估師
中國內地及香港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Knight Frank Petty Limited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仲量聯行企業評估及諮詢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中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中原測量師行有限公司
海外仲量聯行企業評估及諮詢有限公司
Network Real Estate Appraisal Co., Ltd.
 
物業所在地2023年評估師
中國內地及香港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Knight Frank Petty Limited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仲量聯行企業評估及諮詢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中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中原測量師行有限公司
測建行(香港)有限公司
Martin Reynolds AAPI MRICS
第一太平戴維斯
海外仲量聯行企業評估及諮詢有限公司

(ii)

公允價值層級

下表呈列於報告期末在持續的基礎上計量集團物業的公允價值,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所界定的三個公允價值層級。公允價值計量的層級分類依據估價技術中使用的可觀察性和輸入值的重要性,詳情如下:

第一層級估價: 僅使用第一層級輸入值的公允價值計量,即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

第二層級估價: 使用第二層級輸入值計量的公允價值,即不符合第一層級條件的可觀察輸入值,以及不使用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不可觀察輸入值為市場數據不可知的數據;

第三層級估價: 使用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計量的公允價值。
第三層級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持續的公允價值計量
投資物業-中國內地
於1月1日25,95423,815
匯率變動(2)5
企業合併219
本年增加4,799355
本年處置(421)(301)
本年(轉出)╱轉入(2,031)2,098
投資物業重估變動(198)(237)
於12月31日28,10125,954
投資物業-香港
於1月1日11,70611,094
匯率變動280162
本年增加136338
本年處置(10)
本年轉出(轉出)╱轉入(47)48
投資物業重估變動3174
於12月31日12,10611,706
投資物業-海外
於1月1日493498
匯率變動(26)18
企業合併1
本年增加21
本年處置(6)(30)
投資物業重估變動26
於12月31日484493
本集團的政策是於發生當期的財務狀況表日確認公允價值層級之間的轉換。2024年,不存在第一層級及第二層級公允價值計量(2023年:不存在),且與第三層級之間未發生任何轉換(2023年:無)。

(iii)

第三層級公允價值計量中使用的估價技術和輸入值

中國內地投資物業的公允價值,根據情況分別使用收益資本化法以及折舊重置成本法確定。

收益資本化法由年期價值與復歸價值之和,即將目前租賃期間的合約年租以資本化率折現;以及將目前租賃期後的平均單項市面租金之和以資本化率折現得出。

折舊重置成本在物業估值時將其現實重置或重建成本減去其就實際損耗及所有相關形式的陳舊貶值後的差額。公允價值計量是基於土地當前用途的市值估計加折舊重置成本得出。

部分處在香港的投資物業的公允價值計量,通過使用市場法參考同類物業的近期銷售價格,即每平方尺基準銷售價格,對本集團的物業折價或溢價計量。高溢價的高品質物業將採用更高的公允價值計量。

此外,還有一部分處在香港的投資物業的公允價值計量,通過使用收益資本化法並參考市場可得到的銷售證據確定。
(a)

無形資產

本集團的無形資產主要包括計算機軟件及數據資源等。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依據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的規定,確認為無形資產的數據資源的原值為人民幣16.15百萬元,累計攤銷為人民幣0.89百萬元,淨值為人民幣15.26百萬元。

(b)

商譽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成本:
1月1日32,23631,757
本年增加282
本年核銷
匯率變動及其他645197
12月31日32,88132,236
累計減值損失:
1月1日(6,160)(6,134)
本年增加(附註48(17)(26)
本年核銷
匯率變動及其他40
12月31日(6,137)(6,160)
賬面淨值:
12月31日26,74426,076
商譽分配至可辨認的本集團如下分部內的現金產出單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綜合金融服務12,83812,783
先進智造975981
先進材料954512
新消費11,37111,190
新型城鎮化606610
26,74426,076
本集團將商譽的賬面價值分攤至能夠受益於企業合併的協同效應的現金產出單元或現金產出單元組合,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減值測試。其中,現金產出單元或現金產出單元組合的可回收金額的估計,根據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現金產出單元或現金產出單元組合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只要有一項超過了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則表明資產沒有發生減值。

對於綜合金融服務分部,2022年4月,本集團合併中信証券產生商譽人民幣11,430百萬元。本集團於2024年12月31日將該等商譽分攤至中信証券整體進行減值測試,並使用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來評估該商譽減值。管理層根據曆史經驗及對市場發展的預測確定增長率,預測期增長率根據管理層預算確定,穩定期增長率2%為預測期後所採用的增長率。本集團採用能夠反映中信証券整體風險的利率13.48%為稅前折現率。經過測算,合併中信証券產生的商譽未發生減值。

對於新消費分部,本集團商譽賬面價值中的人民幣8,806百萬元為中信國際電訊收購子公司產生。現金產出單元的可收回金額是基於高於賬面價值的使用價值計算確定的。測算所使用的現金流預測基於經管理層批准的三年期財務預算。針對於測算模型後續兩年期間的財務預算資料概括使用簡化假設進行推斷,如宏觀經濟和行業假設。首個五年期後的現金流概括使用預期的年度長期增長率進行外推以計算終期末終值。用於計算使用價值的關鍵假設列示如下:
2024年2023年
電信服務收入增長率0.1% ~ 2.8% -8.2% ~ 2.4%
長期增長率3.0% 3.0%
稅前折現率9.2% ~ 10.5% 10.7% ~ 12.5%
基於資產組的現金產出單元所使用的平均服務收入增長率和長期增長率基於過往業績及管理層對市場發展的預期。所使用的稅前折現率反映了與各現金產出單元相關的特定風險。關鍵假設的任何不利變化都可能使得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

對於新型城鎮化分部,本集團商譽賬面原值中的人民幣4,801百萬元為中信環境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環境」)收購子公司產生,並於2022年度計提減值準備人民幣4,323百萬元。管理層於2024年12月31日使用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來評估該商譽是否发生減值。經過測算,2024年度未發生進一步商譽減值。
(a)

財務狀況表中當期應交所得稅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應交所得稅12,376 9,234

(b)

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合併財務狀況表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沒有考慮結餘可在同一徵稅區內抵銷)組成及變動情況如下:
稅務虧損未支付的
預提費用
除固定資產
和無形資產
外的資產
減值損失
金融工具
公允價值的
變化
固定資產
和無形資產
其他合計
遞延所得稅資產
於2023年1月1日12,6668,91557,2084,2942,5893,73789,409
計入當期損益1551,940(166)(2,416)(560)(439)(1,486)
計入其他綜合收益12(4)497190254
企業合併637202326001,471
匯率變動及其他180(5)55910(16)233
於2023年12月31日13,63811,06457,1251,9362,0464,07289,881
於2024年1月1日13,63811,06457,1251,9362,0464,07289,881
計入當期損益353104,6421,585(1,042)4045,934
計入其他綜合收益6(112)(73)(11)(58)(248)
企業合併(1)(1)
匯率變動及其他475(224)(250)(142)701(447)113
於2024年12月31日14,14711,15661,4053,3061,6943,97195,679
合併財務狀況表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沒有考慮結餘可在同一徵稅區內抵銷)組成及變動情況如下:
金融工具公允
價值的變化
固定資產和
無形資產
投資物業
重估收益
其他合計
遞延所得稅負債
於2023年1月1日(4,275)(3,465)(3,741)(7,251)(18,732)
計入當期損益(148)(184)180(107)(259)
計入其他綜合收益(1,833)(5)(1)(316)(2,155)
企業合併(586)(659)(1,196)(2,441)
匯率變動及其他2375(103)147286
於2023年12月31日(6,019)(4,235)(4,324)(8,723)(23,301)
於2024年1月1日(6,019)(4,235)(4,324)(8,723)(23,301)
計入當期損益(1,106)917(48)(1,332)(1,569)
計入其他綜合收益(3,736)7150(3,579)
企業合併11
匯率變動及其他4456659(1,109)10
於2024年12月31日(10,857)(2,855)(3,713)(11,013)(28,43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抵銷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為人民幣10,717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6,554百萬元)。

(c)

未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集團未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3,67310,683
可抵扣虧損23,25728,923
36,93039,606
本集團在相關的公司中不太可能取得用來抵扣上述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虧損的應納稅所得額。於2024年12月31日,可結轉的抵銷未來應課稅收益的虧損人民幣14,854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22,239百萬元)將於5年內到期。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銀行業金融機構349,456275,313
非銀行金融機構583,403614,494
932,859889,807
應計利息2,3003,758
935,159893,565
按剩餘期限分析
-即時償還505,262478,396
-3個月以內355,709273,634
-3個月至1年71,888137,777
932,859889,807
應計利息2,3003,758
935,159893,565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銀行業金融機構144,748139,455
非銀行金融機構77110,650
145,519150,105
應計利息125388
145,644150,493
按剩餘期限分析
-3個月以內99,22999,872
-3個月至1年42,63647,005
-1年以上3,6543,228
145,519150,105
應計利息125388
145,644150,493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非指定
債券投資24,2537,302
股票9,52810,050
結構化主體其他份額持有人投資份額及其他4631,158
34,24418,510
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股票47
收益憑證及結構化票據88,01464,280
結構化主體其他份額持有人投資份額及其他4,8825,715
92,89670,042
127,14088,552
2024年,本集團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並未發生由於本集團自身信用風險變化導致的重大變動(2023年:未發生)。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代理買賣證券款361,926 282,534
2024年,本集團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並未發生由於本集團自身信用風險變化導致的重大變動(2023年:未發生)。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金融負債
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106,231113,124
待清算款項30,86032,535
應付客戶保證金134,310134,850
應付股利4,6391,411
其他應付款101,588104,119
377,628386,039
非金融負債
預收款項264308
其他應付稅項8,0045,601
8,2685,909
385,896391,948
於財務狀況表日,本集團基於發票日的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的賬齡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1年以內82,19693,670
1年至2年7,2784,997
2年至3年2,8092,629
3年以上13,94811,828
106,231113,12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按交易對手類型
中國人民銀行196,732391,152
銀行業金融機構210,420194,182
非銀行金融機構56,25037,939
其他208,451121,105
671,853744,378
應計利息234193
672,087744,571
按擔保物類型
債券483,566553,472
票據76,73293,212
股票46,49331,624
貴金屬13,52419,197
其他51,53846,873
671,853744,378
應計利息234193
672,087744,571
在賣出回購交易中,作為抵押品而轉讓的金融資產未終止確認。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沒有相關擔保物權利已轉讓給交易對手的賣斷式交易(2023年12月31日:無)。
(a)

按存款性質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活期存款
公司類客戶1,965,1912,149,823
個人客戶439,965340,432
2,405,1562,490,255
定期和通知存款
公司類客戶2,066,8761,755,882
個人客戶1,221,6801,125,384
3,288,5562,881,266
匯出及應解匯款68,16719,022
應計利息86,06069,450
5,847,9395,459,993

(b)

上述存款中包含的保證金存款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承兌匯票保證金465,680407,634
信用證保證金43,45023,736
保函保證金21,41121,005
其他30,28438,651
560,825491,026
(a)

借款類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177,750153,804
抵押╱質押借款(註釋(d))24,50342,996
202,253196,800
其他借款
信用借款39,35236,091
抵押╱質押借款(註釋(d))3,2502,241
42,60238,332
244,855235,132
應計利息711638
245,566235,770

(b)

借款期限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銀行借款
-1年內或按要求償還97,50054,033
-1至2年45,05560,670
-2至5年36,89249,774
-5年以上22,80632,323
202,253196,800
其他借款
-1年內或按要求償還1,6162,803
-1至2年32,8271,373
-2至5年5,54634,113
-5年以上2,61343
42,60238,332
244,855235,132
應計利息711638
245,566235,770

(c)

借款按幣種列示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人民幣122,11288,766
美元55,84655,247
港幣65,40076,150
其他貨幣1,49714,969
244,855235,132
應計利息711638
245,566235,770

(d)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賬面總值為人民幣27,753百萬元的銀行借款及其他借款(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45,236百萬元)以賬面價值為人民幣83,859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88,451百萬元)的現金及存放款項、應收款項、存貨、交易性金融資產、固定資產、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作為抵押物。


(e)

與金融機構常見的借貸安排一致,本集團的銀行授信協議受限於約定的資產負債比率及子公司最低股權比例的要求。如違反協議約定,本集團需在接獲通知時償還已提取的借款。本集團對授信協議的遵循情況進行定期監控。本集團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詳見附註50(b)。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已提取的借款無違反授信協議約定情況(2023年12月31日:無)。


(f)

本集團與若干銀行簽訂了信用證貿易融資協議,該供應商融資安排由本集團子公司簽署安慰函提供擔保,銀行在收到提單後向供應商付款。於2024年12月31日,在該貿易融資安排下,確認本集團借款餘額為人民幣880百萬元;由於該等交易並未涉及現金的流入,本集團未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進行列報。2024年,本集團償還貿易融資借款合計為人民幣6,885百萬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已發行公司債券217,194233,290
已發行票據226,962151,813
已發行次級債務83,12082,569
已發行存款證1,4601,418
同業存單930,954705,273
可轉換公司債券(註釋(a))11,24617,670
收益憑證19,16621,547
1,490,1021,213,580
應計利息7,0367,527
1,497,1381,221,107
償還期限
-1年內或按要求償還1,098,235828,068
-1至2年99,482121,781
-2至5年154,731136,498
-5年以上137,654127,233
1,490,1021,213,580
應計利息7,0367,527
1,497,1381,221,107
2024年,本集團未發生關於其債務工具的本金、利息或其他性質的違約(2023年:無)。

註釋:

(a)

經中國相關監管機構的批准,中信銀行於2019年3月4日公開發行人民幣40,000百萬元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中信銀行可轉債」),中信有限作為中信銀行母公司,按照本集團持有普通股的比例認購了其中65.97%,金額為人民幣26,388百萬元,並於2022年6月22日無償劃轉至中國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金控」)。於2024年3月29日,中信金控持有的可轉債部分已全部轉換為中信銀行A股普通股。中信銀行本次可轉債存續期限為六年,即自2019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本次發行可轉債年度票面利率:第一年為0.3%、第二年為0.8%、第三年為1.5%、第四年為2.3%、第五年為3.2%、第六年為4.0%。本次可轉債轉股期自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2019年3月8日)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債到期之日止(即2019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對外發行的可轉債(含應計利息)分別在已發行債務工具(人民幣7,271百萬元)和非控制性權益(人民幣551百萬元)中核算。

經中國相關監管機構的批准,本集團子公司中信特鋼於2022年2月25日公開發行人民幣5,000百萬元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中信特鋼可轉債」)。本次中信特鋼可轉債存續期限為六年,即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8年2月24日,本次發行中信特鋼可轉債年度票面利率:第一年為0.2%、第二年為0.4%、第三年為0.9%、第四年為1.3%、第五年為1.6%、第六年為2.0%。本次中信特鋼可轉債轉股期自發行結束之日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2022年3月3日)起至中信特鋼可轉債到期之日止(即2022年9月3日起至2028年2月24日)。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對外發行的中信特鋼可轉債(含應計利息)分別在已發行債務工具(人民幣4,178百萬元)和非控制性權益(人民幣693百萬元)中核算。

環境恢復支出其他合計
預計負債(不含信貸承諾及對外擔保損失準備)
於2023年1月1日1,6954,2865,981
匯率變動及其他35(2)33
本年轉回(190)(575)(765)
本年支付款項(1,615)(1,615)
於2023年12月31日1,5402,0943,634
於2024年1月1日1,5402,0943,634
匯率變動及其他(88)(4)(92)
本年計提721,2511,323
本年支付款項(1,666)(1,666)
於2024年12月31日1,5241,6753,199
信貸承諾及對外擔保損失準備合計
於2023年1月1日11,429
匯率變動及其他27
本年增加1,040
於2023年12月31日12,496
於2024年1月1日12,496
匯率變動及其他329
本年轉回(2,223)
於2024年12月31日10,602
合計
於2023年12月31日16,130
於2024年12月31日13,801
(a)

股本

於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為29,090,262,630股(2023年12月31日:29,090,262,630股)。

(b)

儲備的性質與用途

(i)

資本公積

主要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中支付的對價,例如,2014年本公司收購中信有限所支付的對價為人民幣2,269.96億元,沖減本集團合併財務報告的資本公積。此外,企業合併中與非控制性權益的交易產生的損益直接沖減或貸記本集團合併財務報告的資本公積。

(ii)

套期儲備

套期儲備包含現金流套期中使用的套期工具及其公允價值累計變動淨額中的有效部分,現金流套期將根據附註2(k)(ii)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後續計量。

(iii)

投資相關儲備

投資相關儲備包括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被終止確認前,其公允價值的累計變動淨額以及所佔聯營及合營企業的其他綜合收益。投資相關儲備根據附註2(j)(i)和附註2(g)的相關會計政策核算。

(iv)

一般風險準備

根據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在中國境內的綜合金融服務經營分部中部分子公司,應通過稅後利潤提取一般風險準備,用於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

(v)

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外幣報表折算差額包含境外業務中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及這些境外業務的淨投資套期中產生的差額的有效部分。該折算差額按附註2(i)的會計政策處理。


(c)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的主要目標是保持集團的穩定發展和持續增長,從而保障集團能為股東帶來持續的投資回報。

通過借鑒各項財務指標,例如債務(即已發行債務工具和借款的合計)對股東權益的比率,本集團定期評估和管理資本結構以在債務融資帶來的較高股東回報和權益性融資所帶來的資本安全性之間取得平衡,並根據外部經濟狀況的變化調整資本結構。

本集團綜合金融服務經營分部中部分子公司需按照外部監管機構的相關要求定期監控資本充足率。於2024年12月31日,這些子公司不存在違反相關資本要求的情況(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月1日本年計提╱
(轉回)
本年核銷
及轉出
匯率變動
及其他
(註釋(i))
12月31日
信用減值準備
存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和拆出資金(附註19、附註21202412245
應收款項(不含預付款項)及其他(註釋(ii))27,9293,501(6,160)1,40326,673
發放貸款及墊款(附註27139,65554,828(61,310)12,762145,935
金融資產投資(附註29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28,5842,418(3,292)(19)27,691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3,284777(797)213,285
信貸承諾及對外擔保(附註4612,496(2,182)(41)32910,602
212,15059,383(71,600)14,498214,431
資產減值準備
存貨(附註2510,0421,466(546)2810,990
對聯營企業的投資(附註328,258136(683)3158,026
對合營企業的投資(附註331,518233321,783
固定資產(附註3443,04867(512)85943,462
無形資產15,1341931615,469
預付款項(附註2310028(6)11133
商譽(附註356,16017(40)6,137
其他資產2,34161(74)62,334
86,6012,027(1,821)1,52788,334
298,75161,410(73,421)16,025302,76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1月1日本年計提╱
(轉回)
本年核銷
及轉出
匯率變動
及其他
(註釋(i))
12月31日
信用減值準備
存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和拆出資金
(附註19、附註21
238(39)3202
應收款項(不含預付款項)及其他(註釋(ii))21,09311,324(5,143)65527,929
發放貸款及墊款(附註27137,71149,572(61,894)14,266139,655
金融資產投資(附註29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31,5322,467(5,501)8628,584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
     收益的債權投資
3,0691,250(1,488)4533,284
信貸承諾及對外擔保(附註4611,4291,041(1)2712,496
205,07265,615(74,027)15,490212,150
資產減值準備
存貨(附註256,5143,403(214)33910,042
對聯營企業的投資(附註327,923635(431)1318,258
對合營企業的投資(附註331,3421761,518
固定資產(附註3442,521(338)(33)89843,048
無形資產14,927(7)21415,134
預付款項(附註237723100
商譽(附註356,134266,160
其他資產1,933846(539)1012,341
81,3714,595(1,224)1,85986,601
286,44370,210(75,251)17,349298,751
註釋:

(i)
其他包括收回已核銷款項的影響。

(ii)
發放貸款及墊款和金融資產投資的應計利息的減值準備及其變動包含在其他項中。
(a)

信貸承諾

與本集團相關的信貸承諾主要為貸款承擔、信用卡承擔、開出保函、信用證及承兌匯票服務。

貸款承擔和信用卡承擔是指本集團已審批並簽訂合同但尚未使用的貸款及信用卡透支額度。保函及信用證服務是本集團為客戶向第三方履約提供擔保。承兌匯票是指本集團對客戶簽發匯票作出的承兌承諾。本集團預期大部分的承兌匯票會與客戶償付款項同時結清。

於財務狀況表日,信貸承諾的合約金額分類列示如下。所列示的貸款承擔和信用卡承擔數額為假設這些額度已被全部支用的金額。開出保函、信用證和承兌匯票的金額反映了若合約對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將在財務狀況表日確認的最大潛在損失金額。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合同總額
貸款承擔
原到期日為1年以內16,88513,995
原到期日為1年以上(含1年)37,17932,773
54,06446,768
信用卡承擔812,562779,947
承兌匯票852,758866,662
開出信用證322,670256,241
開出保函272,468237,037
2,314,5222,186,655

(b)

信貸承諾按信用風險加權金額分析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信貸承諾的信用風險加權金額679,525 602,231
註釋:

(i)
信貸承諾的信用風險加權金額僅與本集團綜合金融服務經營分部下的中信銀行相關。

(ii)
信用風險加權金額是根據金融監管總局的相關規定根據交易對手的狀況和到期期限的特點計算的。信貸承諾採用的風險權重由0%至150%不等。

(c)

國債兌付承諾

作為中國國債承銷商,若國債持有人於債券到期日前兌付國債,本集團子公司中信銀行有責任為國債持有人承兌該國債。該國債於到期日前的承兌價是按票面價值加上兌付日應計提的未付利息。應付國債持有人的應計利息按照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則計算。承兌價可能與於承兌日市場上交易的類似國債的公允價值不同。

本集團於財務狀況表日按票面值對已承銷、出售,但未到期的國債承兌責任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國債兌付承諾2,615 2,735
上述國債的原始期限為一至五年不等。本集團預計於國債到期日前通過本集團提前承兌的國債金額不重大。財政部對提前兌付的國債不會及時兌付,但會在國債到期時兌付本金和按發行協議支付利息。

(d)

對外提供擔保

除已確認為負債的擔保外,在財務狀況表日對外提供的其他擔保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關聯方(註釋) 6,835 7,344
第三方2,153 3,600
8,988 10,944
於財務狀況表日,本集團接受上表中所列示的關聯方及第三方的反擔保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關聯方(註釋)1,600 1,114
第三方 155
1,600 1,269
註釋: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向關聯方提供的擔保餘額中包含為2016年已處置給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海外」)的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人民幣1,000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1,000百萬元),已由中國海外提供反擔保。

與關聯方的關係及交易的披露詳見附註51

(e)

未決訴訟和糾紛

本集團現時涉及若干未決的訴訟案件,對可能導致及能估計經濟利益流失的相關訴訟,本集團已於合併財務狀況表中計提了準備金。本集團認為這些負債的計提是合理且充分的。

(i)
本集團與Mineralogy的爭議,細節披露於附註3(k)

(ii)
本集團與中冶的爭議,細節披露於附註3(l)

(f)

資本承擔

於財務狀況表日,未包含於本合併財務報表的已簽約的資本承擔列示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已簽約15,110 15,201

本集團的日常經營中經常遇到相關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和外匯風險。本集團制定了政策及程序以識別及分析上述風險,並設定了適當的風險限額和控制機制,而且還利用可靠及更新的管理信息系統以監控這些風險和限額。本集團定期修訂並加強風險管理制度和系統以反映市場和產品的最新變化,並借鑒風險管理中的最佳做法。內部審計部門亦會定期進行審核以確保遵從政策及程序。

本集團所承擔的主要風險以及對這些風險實施的風險管理政策和手段如下:

(a)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是指因債務人或交易對手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操作失誤導致本集團作出未獲授權或不恰當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資金承諾或投資,也會產生信用風險。本集團面臨的信用風險,主要源於本集團的發放貸款及墊款、債券、同業業務、應收款項、租賃應收款、其他債權類投資、表外承諾和擔保、融資融券以及股票質押式回購等證券融資類業務的信用風險敞口。

本集團對包括授信調查和申報、授信審查審批、貸款發放、貸後監控和不良貸款管理等環節的信貸業務全流程實行規範化管理,通過嚴格規範信貸操作流程,強化貸前調查、評級授信、審查審批、放款審核和貸後監控全流程管理,提高押品風險緩釋效果,加快不良貸款清收處置,推進信貸管理系統升級改造等手段全面提升本集團的信用風險管理水平。

除信貸資產會給本集團帶來信用風險外,對於資金業務,本集團通過謹慎選擇具備適當信用水平的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作為交易對手、平衡信用風險與投資收益率、綜合參考內外部信用評級信息、分級授信,並運用適時的額度管理系統審查調整授信額度等方式,對資金業務的信用風險進行管理。此外,本集團為客戶提供表外承諾和擔保業務,因此存在客戶違約而需本集團代替客戶付款的可能性,並承擔與貸款相近的風險,因此本集團對此類業務適用信貸業務相類似的風險控制程序及政策來降低該信用風險。

本集團的證券融資類業務的信用風險主要涉及客戶提供虛假資料、未及時足額償還負債、持倉規模及結構違反合同約定、交易行為違反監管規定、提供的擔保物資產涉及法律糾紛等。公司主要通過對客戶風險教育、徵信、授信、逐日盯市、客戶風險提示、強制平倉、司法追索等方式,控制此類業務的信用風險。

本集團在開展大宗商品交易業務過程中也會因為形成應收款項而面臨信用風險。對於此類信用風險,本集團相關的運營主體均根據實際情況製定信用政策,對客戶進行信用評估以確定賒銷額度。信用評估主要根據客戶的歷史資信狀況、外部對該客戶的評級以及該客戶在銀行的信用記錄(如有可能)。

本集團的非綜合金融服務經營分部在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也會因為形成應收款項而面臨信用風險。對於此類信用風險,本集團相關的運營主體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信用政策,對客戶進行信用評估以確定賒銷額度。信用評估主要根據客戶的歷史資信狀況、外部對該客戶的評級以及該客戶在銀行的信用記錄(如有可能)。

預期信用損失計量

本集團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的規定,以預期信用損失法為基礎,對以攤餘成本計量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務工具金融資產、融出資金以及信貸承諾和擔保計提減值準備。

本集團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的規定應用簡易方法為應收款項及合同資產(無論是否存在重大融資成分)計提減值準備。對於其他納入預期信用損失計量的金融資產,本集團評估相關金融資產的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後是否顯著增加,運用減值模型分別計量其損失準備,確認預期信用損失及其變動。

階段一:自初始確認後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的金融資產進入「第一階段」,且本集團對其信用風險進行持續監控。第一階段金融資產的損失準備為未來12個月的預期信用損失,該金額對應為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中由未來12個月內可能發生的違約事件導致的部分。

階段二:如果識別出自初始確認後信用風險發生顯著增加,則本集團將其轉移至「第二階段」,但並未將其視為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第二階段金融資產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

階段三:如果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後已發生信用減值跡象,則將被轉移至「第三階段」。第三階段金融資產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

購入或源生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存在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這些資產的損失準備為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

在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計算預期信用損失時,本集團採用的關鍵判斷及假設如下:

(1)

信用風險顯著增加

本集團在每個財務狀況表日評估相關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後是否已顯著增加。當觸發一個或多個定量、定性指標時,本集團認為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已發生顯著增加。

本集團通過設置定量、定性標準以判斷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後是否發生顯著增加,判斷標準主要包括逾期天數、違約概率變動的絕對水平和相對水平、信用風險分類變化以及其他表明信用風險顯著變化的情況。

(2)

違約及已發生信用減值資產的定義

當金融資產發生違約及信用減值時,本集團將該金融資產界定為已發生違約,一般來講,金融資產逾期超過90天則被認定為違約。

當對金融資產預期未來現金流量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該金融資產成為已發生違約及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金融資產違約及已發生信用減值的證據包括下列可觀察信息:
  • 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重大財務困難;
  • 債務人違反合同,如償付利息或本金違約或逾期等;
  • 債權人出於債務人財務困難有關的經濟或合同考慮,給予債務人在任何其他情況下都不會做出的讓步;
  • 債務人很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債務重組;
  • 發行方或債務人財務困難導致該金融資產的活躍市場消失;
  • 融資類金融資產採取強制平倉措施、擔保物價值已經不能覆蓋融資金額;
  • 債券發行人或債券的最新外部評級存在違約級別;
  • 以大幅折扣購買或源生一項金融資產,該折扣反映了發生信用損失的事實。
本集團違約定義已被一致地應用於本集團的預期信用損失計算過程中對違約概率、違約風險敞口及違約損失率的模型建立。

(3)

預期信用損失計量的參數

根據信用風險是否發生顯著增加以及資產是否已發生信用減值,本集團對不同的資產分別以12個月或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相關定義如下:
  • 違約概率是指借款人在未來12個月或在整個剩餘存續期,無法履行其償付義務的可能性。
  • 違約損失率是指本集團對違約敞口發生損失程度做出的預期。根據交易對手的類型、追索的方式和優先級,以及擔保品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獲得性不同,違約損失率也有所不同。違約損失率為違約發生時風險敞口損失的百分比,以未來12個月內或整個存續期為基準進行計算。
  • 違約風險敞口是指在未來12個月或在整個剩餘存續期中,在違約發生時,本集團應被償付的金額。
本集團定期監控並複核預期信用損失計算相關的假設包括各期限下的違約概率及擔保品價值的變動情況。

本集團已將具有類似風險特徵的敞口進行歸類,分別估計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違約風險敞口等風險參數。2024年,本集團基於資料積累,優化更新了相關模型及參數。本集團獲取了充分的信息,確保其統計上的可靠性。本集團在持續評估和跟進逐個客戶及其金融資產的情況的基礎上計提預期信用損失準備。

(4)

前瞻性信息

信用風險顯著增加的評估及預期信用損失的計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團通過進行歷史數據分析,識別出影響各風險分組預期信用損失的關鍵經濟指標。

這些經濟指標對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的影響,對不同的風險分組有所不同。本集團每半年對這些經濟指標進行預測。在此過程中本集團運用了專家判斷,根據專家判斷的結果,確定這些經濟指標對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的影響。

除了提供基準經濟情景外,本集團結合統計分析及專業判斷結果來確定其他可能的情景及其權重。本集團以加權的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第一階段)或加權的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計量相關的減值準備。上述加權信用損失是由各情景下預期信用損失乘以相應情景的權重計算得出。

宏觀經濟場景及權重信息
本集團通過進行歷史數據分析,識別出影響各業務類型信用風險及預期信用損失的關鍵經濟指標,主要包括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價格指數、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消費者物價指數、狹義貨幣供應量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本集團綜合考慮內外部資料、專家預測以及未來的最佳估計,定期完成樂觀、基準和悲觀三種國內宏觀情景和宏觀指標的預測,用於確定前瞻性調整係數。其中,基準情景定義為未來最可能發生的情況,作為其他情景的比較基礎。樂觀和悲觀分屬比基準情景更好和更差且較為可能發生的情景。

(i)

金融資產最大信用風險敞口

在不考慮可利用的擔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級的情況下,於財務狀況表日最大信用風險敞口是指每項金融資產減去其減值準備後的賬面淨值。納入減值評估範圍的金融工具的最大信用風險敞口金額列示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存放中央銀行、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603,287620,631
拆出資金382,012237,742
應收款項208,369231,150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179,829164,983
發放貸款及墊款5,589,4595,374,582
存出保證金68,21562,182
融出資金138,332118,746
金融資產投資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1,108,1591,076,039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926,931967,803
代客戶持有之現金315,761239,019
合同資產22,41424,312
其他金融資產3,0635,986
9,545,8319,123,175
信貸承諾和擔保2,323,5102,197,389
最大信用風險敞口11,869,34111,320,564
在不考慮可利用的擔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級下,於財務狀況表日未納入減值評估範圍的債務工具的最大信用風險敞口金額列示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衍生金融資產135,21877,562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11,6125,558
金融資產投資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債務工具)1,042,778924,942
最大信用風險敞口1,189,6081,008,062

(ii)

預期信用損失計量

下表列示了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型評估減值的發放貸款及墊款賬面餘額的本年變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 合計
於2024年1月1日5,345,13496,97872,1495,514,261
本年變動
階段一淨轉出(121,079)(121,079)
階段二淨轉入42,32142,321
階段三淨轉入78,75878,758
本年新發生,淨額(註釋(i))307,470(19,096)(15,774)272,600
核銷(61,310)(61,310)
其他(註釋(ii))8,4141,0374709,921
於2024年12月31日5,539,939121,24074,2935,735,47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 合計
於2023年1月1日5,003,05892,27881,0125,176,348
本年變動
階段一淨轉出(104,736)(104,736)
階段二淨轉入25,74625,746
階段三淨轉入78,99078,990
本年新發生,淨額(註釋(i))436,662(21,286)(26,889)388,487
核銷(61,895)(61,895)
其他(註釋(ii))10,15024093111,321
於2023年12月31日5,345,13496,97872,1495,514,261
下表列示了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型評估減值的金融資產投資賬面餘額的本年變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 合計
於2024年1月1日2,014,8807,23750,3472,072,464
本年變動
階段一淨轉出(4,215)(4,215)
階段二淨轉入3,7043,704
階段三淨轉入511511
本年新發生,淨額(註釋(i))(13,239)(1,210)2,822(11,627)
核銷(3,566)(3,566)
其他(註釋(ii))4,927809(189)5,547
於2024年12月31日2,002,35310,54049,9252,062,81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 合計
於2023年1月1日 1,965,750 5,433 58,350 2,029,533
本年變動
企業合併1,7241,724
階段一淨轉出(6,511)(6,511)
階段二淨轉入4,6374,637
階段三淨轉入1,8741,874
本年新發生,淨額(註釋(i))46,792(2,945)(3,449)40,398
核銷(6,510)(6,510)
其他(註釋(ii))7,125112827,319
於2023年12月31日2,014,8807,23750,3472,072,464
註釋:

(i)
本年新發生,淨額主要包括因購買、源生或除核銷外的終止確認而導致的賬面餘額變動。

(ii)
其他包括應收利息淨變動及匯率變動的影響。


下表列示了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型評估減值的發放貸款及墊款減值準備的本年變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 合計
於2024年1月1日64,85427,21748,264140,335
本年變動(註釋(i))
階段一淨轉出(3,143)(3,143)
階段二淨轉入6,1566,156
階段三淨轉入33,56433,564
本年新發生,淨額(註釋(ii))6,715(5,012)(5,077)(3,374)
核銷(61,310)(61,310)
參數變化(註釋(iii))(5,303)13125,74920,577
其他(註釋(iv))(33)1,05612,73413,757
於2024年12月31日63,09029,54853,924146,56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 合計
於2023年1月1日62,12422,67553,325138,124
本年變動(註釋(i))
階段一淨轉出(3,045)(3,045)
階段二淨轉入9,0829,082
階段三淨轉入34,77634,776
本年新發生,淨額(註釋(ii))6,875(4,027)(7,030)(4,182)
核銷(61,895)(61,895)
參數變化(註釋(iii))(1,170)(149)14,25712,938
其他(註釋(iv))70(364)14,83114,537
於2023年12月31日64,85427,21748,264140,335
下表列示了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型評估減值的金融資產投資減值準備的本年變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 合計
於2024年1月1日5,6051,63924,66231,906
本年變動(註釋(i))
階段一淨轉出(121)(121)
階段二淨轉出(101)(101)
階段三淨轉入222222
本年新發生,淨額(註釋(ii))(728)(567)1,34954
核銷(3,566)(3,566)
參數變化(註釋(iii))(309)1382,9602,789
其他(註釋(iv))(6)3(167)(170)
於2024年12月31日4,4411,11225,46031,01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階段一階段二階段三 合計
於2023年1月1日 5,072 1,532 28,035 34,639
本年變動(註釋(i))
階段一淨轉出 (245) (245)
階段二淨轉入 717 717
階段三淨轉入 893 893
本年新發生,淨額(註釋(ii)) 397 63 2,543 3,003
核銷 (6,510) (6,510)
參數變化(註釋(iii)) 6 (676) (351) (1,021)
其他(註釋(iv))375352430
於2023年12月31日5,6051,63924,66231,906
註釋:

(i)
本年減值準備的轉移項目主要包括階段變化對預期信用損失計量產生的影響。

(ii)
本年新發生,淨額主要包括因購買、源生或除核銷外的終止確認而導致的減值準備的變動。

(iii)
參數變化主要包括風險敞口變化以及除階段轉移影響外的模型參數常規更新導致的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的變化對預期信用損失產生的影響。

(iv)
其他包括應計利息減值準備變動、收回已核銷以及由於匯率變動產生的影響。

(iii)

發放貸款及墊款按行業分佈情況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 2023年
貸款總額%附擔保物
貸款
貸款總額%附擔保物
貸款
公司類貸款
-租賃及商業服務563,0569.8%156,726532,3959.6%148,751
-製造業556,3039.7%197,564477,6108.7%179,327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435,5797.6%95,727432,7247.8%104,234
-物業開發業284,7495.0%195,332264,3524.8%170,149
-批發和零售業225,2113.9%93,242215,3483.9%100,650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148,9432.6%62,888139,2412.5%63,159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118,0072.1%46,53998,1211.8%39,809
-建築業117,9962.1%37,087123,7762.2%45,390
-金融業91,5191.6%8,89678,7611.4%4,720
-其他客戶361,9026.2%107,616326,3135.9%103,877
2,903,26550.5%1,001,6172,688,64148.6%960,066
個人類貸款2,372,79741.2%1,593,3822,294,54041.6%1,510,757
貼現貸款449,1337.8%516,4509.4%
5,725,19599.6%2,594,9995,499,63199.6%2,470,823
應計利息21,8890.4%16120,1880.4%
5,747,084100%2,595,1605,519,819100%2,470,823

(iv)

發放貸款及墊款按地區分佈情況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 2023年
貸款總額%附擔保物
貸款
貸款總額%附擔保物
貸款
中國內地5,507,31395.8%2,497,8065,290,71595.8%2,374,969
除中國內地217,8823.8%97,193208,9163.8%95,854
5,725,19599.6%2,594,9995,499,63199.6%2,470,823
應計利息21,8890.4%16120,1880.4%
5,747,084100%2,594,1605,519,819100%2,470,823

(v)

按發放貸款及墊款擔保方式分佈情況分析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信用貸款1,632,2321,543,908
保證貸款1,048,643968,338
附擔保物貸款
-抵押貸款2,195,8652,057,745
-質押貸款399,322413,190
5,276,0624,983,181
貼現貸款449,133516,450
5,725,1955,499,631
應計利息21,88920,188
發放貸款及墊款總額5,747,0845,519,819

(vi)

已重組的發放貸款及墊款

已重組的發放貸款及墊款是指因為借方的財政狀況變差或借方沒有能力按原本的還款計劃還款,而需重組或磋商的貸款或墊款,而其修改的還款條款乃本集團原先不做考慮的優惠。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 2023年
總額佔貸款及
墊款百分比
總額佔貸款及
墊款百分比
已重組的發放貸款及墊款29,8660.52%17,7420.32%
其中:逾期超過3個月的已重組發放貸款及墊款1,8910.03%3,4120.06%

(vii)

抵銷

當依法有權抵銷債權債務且該法定權利是現時可執行的,並且交易雙方準備按淨額進行結算,或同時結清資產和負債時,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以抵銷後的淨額在財務狀況表中列示。

於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未與交易對手簽訂重大主協議,約定特定淨額結算安排,因此財務報表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抵銷(2023年12月31日:無)。


(b)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因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金額和到期日錯配而產生。

本集團的各運營實體在集團制定的總體流動性風險管理框架內,根據相應業務特點及監管要求,制定自身的適用於各實體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策略、程序等。

本集團持有適量的流動性資產(如貨幣資金、其他短期存款及證券)以確保本集團的流動性需要,同時本集團持有足夠的資金以滿足日常經營中不可預知的支付需求。

下表列示了本集團於財務狀況表日按剩餘到期日分析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於2024年12月31日
即期償還
(註釋(i))
1年內1年至5年5年以上無固定到期日
(註釋(ii))
合計
金融資產總額758,4523,970,6402,950,1972,413,1221,145,66911,238,080
金融負債總額(3,758,230)(5,028,113)(1,510,662)(167,555)(24,261)(10,488,821)
金融資產負債(缺口)╱盈餘(2,999,778)(1,057,473)1,439,5352,245,5671,121,408749,259
於2023年12月31日
即期償還
(註釋(i))
1年內1年至5年5年以上無固定到期日
(註釋(ii))
合計
金融資產總額633,8873,787,8602,683,1322,218,1851,175,94410,499,008
金融負債總額(3,757,854)(4,326,465)(1,574,515)(150,666)(20,488)(9,829,988)
金融資產負債(缺口)╱盈餘(3,123,967)(538,605)1,108,6172,067,5191,155,456669,020
下表按照財務狀況表日至合同到期日的剩餘期限列示了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未折現現金流:
於2024年12月31日
即期償還
(註釋(i))
1年內1年至5年5年以上無固定到期日
(註釋(ii))
合計
金融資產總額758,4524,188,4133,425,2262,844,0491,147,41112,363,551
金融負債總額(3,758,230)(5,143,637)(1,633,379)(181,296)(24,268)(10,740,810)
金融資產負債(缺口)╱盈餘(2,999,778)(955,224)1,791,8472,662,7531,123,1431,622,741
於2023年12月31日
即期償還
(註釋(i))
1年內1年至5年5年以上無固定到期日
(註釋(ii))
合計
金融資產總額633,8874,012,5273,200,4002,634,8131,178,94311,660,570
金融負債總額(3,757,854)(4,474,085)(1,709,326)(178,990)(20,613)(10,140,868)
金融資產負債(缺口)╱盈餘(3,123,967)(461,558)1,491,0742,455,8231,158,3301,519,702
註釋:
(i)
金融資產的即期償還金額亦包括逾期1個月內的未減值發放貸款及墊款。

(ii)
金融資產中無固定到期日金額是指已發生信用減值或已逾期1個月以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部分。權益工具及投資基金亦於無固定到期日中列示。

本集團的表外項目主要有承兌匯票、信用卡承擔、開出保函、貸款承擔和開出信用證。下表按合同的剩餘期限列示表外項目金額:
於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內1至5年5年以上 合計
貸款承擔8,50917,00228,55354,064
開出保函163,334108,786348272,468
開出信用證321,5771,093322,670
承兌匯票852,758852,758
信用卡承擔812,562812,562
合計2,158,740126,88128,9012,314,522
於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內1至5年5年以上 合計
貸款承擔4,28811,88930,59146,768
開出保函154,76181,650626237,037
開出信用證255,368873256,241
承兌匯票866,662866,662
信用卡承擔779,947779,947
合計2,061,02694,41231,2172,186,655

(c)

利率風險

本集團的各運營實體建立了其自身的涵蓋利率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環節的利率風險管理制度體系,結合市場情況對利率風險進行管理,將潛在的利率風險損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i)

金融資產負債缺口

本集團利率風險主要來源於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利率重新定價期限錯配對收益的影響,以及市場利率變動的影響。
於2024年12月31日
不計息1年內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計
金融資產總額1,262,1527,321,8231,696,230957,87511,238,080
金融負債總額(982,543)(7,943,741)(1,385,663)(176,874)(10,488,821)
金融資產負債盈餘╱(缺口)279,609(621,918)310,567781,001749,259
於2023年12月31日
不計息1年內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計
金融資產總額1,090,6237,076,0581,543,608788,71910,499,008
金融負債總額(659,532)(7,604,083)(1,421,357)(145,016)(9,829,988)
金融資產負債盈餘╱(缺口)431,091(528,025)122,251643,703669,020

(ii)

實際利率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 2023年
實際利率人民幣百萬元實際利率人民幣百萬元
資產
現金及存放款項0.35% ~ 2.22%603,2870.35% ~ 2.07%625,135
拆出資金3.14%404,8013.18%237,742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1.81%179,8291.61%164,983
發放貸款及墊款4.24%5,601,0714.56%5,380,140
金融資產投資2.80% ~ 2.93%3,538,8512.73% ~ 3.16%3,356,367
其他1,747,5861,566,553
12,075,42511,330,920
負債
向中央銀行借款2.48%124,1512.61%273,226
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2.01%935,1592.12%893,565
拆入資金3.15%145,6443.00%150,493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2.10%672,0872.13%744,571
吸收存款1.89%5,847,9392.12%5,459,993
借款0.03% ~ 9.80%245,5660.13% ~ 10.00%235,770
已發行債務工具0.05% ~ 6.19%1,497,1380.88% ~ 6.10%1,221,107
其他1,184,7271,015,413
10,652,4119,994,138

(iii)

敏感性分析

本集團採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變化對本集團稅前利潤可能影響。於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變數不變的情況下,假定利率上升或下跌100基點將會導致本集團稅前利潤減少或增加人民幣5,930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減少或增加人民幣6,967百萬元)。

以上敏感性分析基於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具有靜態的利率風險結構以及某些簡化的假設。有關的分析僅衡量一年內利率變化,反映為一年內本集團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重新定價對本集團按年化計算利息收入的影響,基於以下假設:(1)所有在三個月內及三個月後但一年內重新定價或到期的資產和負債均假設在有關期間開始時重新定價或到期;(2)收益率曲線隨利率變化而平行移動;及(3)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並無其他變化,且所有頭寸將會被持有,並在到期後續期。本分析並不會考慮管理層可能採用風險管理方法所產生的影響。由於基於上述假設,利率增減導致本集團稅前利潤出現的實際變化可能與此敏感性分析的結果不同。

(d)

匯率風險

匯率風險是因匯率的不利變動而引起的本集團以外幣列示的資產和負債的變化。本集團主要採用外匯敞口分析來衡量匯率風險的大小,並通過即期外匯交易、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是外匯遠期和掉期)及將以外幣為單位的資產與相同幣種的對應負債匹配來管理其匯率風險。

本集團中信澳礦項目的收入以美元結算,為滿足會計要求,美元是此項目的記賬本位幣。在項目的發展及營運開支中,目前有相當部分以澳元結算。為此,本集團訂立了普通遠期合約,以應對相關匯率風險。

本集團以美元貸款提供中信澳礦項目及購置大型貨船所需資金,以匹配這些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本集團對中信澳礦項目及大型貨船項目的投資(以美元為記賬本位幣),被指定為對沖其他美元貸款的工具。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於財務狀況表日的匯率風險敞口如下(以等值人民幣百萬元列示)
於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幣港幣美元其他 合計
金融資產總計10,163,564267,950686,466120,10011,238,080
金融負債總計(9,396,042)(297,955)(712,554)(82,270)(10,488,821)
金融資產負債盈餘╱(缺口)767,522(30,005)(26,088)37,830749,259
於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幣港幣美元其他 合計
金融資產總計9,629,011271,879521,59476,52410,499,008
金融負債總計(8,878,778)(281,967)(611,230)(58,013)(9,829,988)
金融資產負債盈餘╱(缺口)750,233(10,088)(89,636)18,511669,020
本集團採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匯率變化對本集團綜合收益總額的可能影響。

假定其他風險變數不變,於2024年12月31日,人民幣對港幣、美元及其他貨幣的匯率變動升值或貶值100個基點,將導致本集團綜合收益總額減少或增加人民幣532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減少或增加人民幣1,492百萬元)。

以上敏感性分析基於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具有靜態的匯率風險結構,以及某些簡化的假設。有關的分析基於以下假設:(i)各種匯率敏感度是指各幣種對人民幣於報告日當天收盤(中間價)匯率絕對值波動100個基點造成的綜合收益總額變動;(ii)各幣種對人民幣匯率同時同向波動且未考慮不同貨幣匯率變動之間的相關性;(iii)計算外匯敞口時,包含了即期外匯敞口、遠期外匯敞口和期權,且所有頭寸將會被持有,並在到期日後續期。本分析並不會考慮管理層可能採用風險管理方法所產生的影響。由於基於上述假設,匯率變化導致本集團綜合收益總額出現的實際變化可能與此敏感性分析的結果不同。

(e)

公允價值

(i)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

下表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中公允價值三個層級列示了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工具於財務狀況表日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計量中的層級取決於對計量整體具有重大意義的最低層級的輸入值。三個層級的定義如下:
  • 第一層級:相同金融工具在類似活躍市場的報價;
  • 第二層級:類似金融工具在活躍市場的報價,或直接或間接可觀察到的、除市場報價以外的有關金融工具的輸入值;
  • 第三層級:以可觀察到的市場資料以外的變數為基礎確定的金融工具的輸入值。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是根據以下方式確定:
  • 擁有標準條款並在活躍市場交易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是參考市場標價的買入、賣出價分別確定。
  • 不在活躍市場交易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是根據公認定價模型或採用對類似工具可觀察的當前市場標價根據折現現金流分析而確定。如不存在對類似工具可觀察的市場交易標價,則使用交易對手詢價進行估值,且管理層對此價格進行了分析。對於非期權類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利用工具期限內適用的收益率曲線按折現現金流分析來確定;對於期權類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則利用期權定價模型來確定。
  • 於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層級第二層級第三層級合計
    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應收票據10,13910,139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522,973522,97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11,61211,612
    衍生金融資產1,504129,7433,971135,218
    金融資產投資560,2331,752,375118,0842,430,692
    561,7372,415,230133,6673,110,634
    負債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10,808)(97,004)(19,328)(127,140)
    衍生金融負債(932)(127,596)(5,803)(134,331)
    (11,740)(224,600)(25,131)(261,471)
    於2023年12月31日
    第一層級第二層級第三層級合計
    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應收票據 12,804 12,804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 572,730 572,730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發放貸款及墊款 5,558 5,558
    衍生金融資產 1,464 69,761 6,337 77,562
    金融資產投資 555,487 1,560,215 164,626 2,280,328
    556,951 2,215,510 176,521 2,948,982
    負債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11,616) (56,308) (20,628) (88,552)
    衍生金融負債 (1,003) (67,524) (5,228) (73,755)
    (12,619) (123,832) (25,856) (162,307)
    2024年,本集團金融工具的三個層級之間沒有發生重大轉換(2023年:無)。2024年,本集團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估值技術並未發生改變(2023年:無)。

    公允價值第3層級自期初至期末的變動情況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資產負債
    以公允價值
    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當期
    損益的發放
    貸款及墊款
    衍生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投資 合計以公允價值
    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當期損益
    的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負債合計
    於2024年1月1日5,5586,337164,626176,521(20,628)(5,228)(25,856)
    利得╱(損失)總額:87(3,497)1,722(1,688)(268)2,9742,706
    -在當年損益中確認87(3,497)2,790(620)(268)2,9742,706
    -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1,068)(1,068)
    淨結算5,9671,131(48,264)(41,166)1,568(3,549)(1,981)
    於2024年12月31日11,6123,971118,084133,667(19,328)(5,803)(25,13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資產負債
    以公允價值
    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當期
    損益的發放
    貸款及墊款
    衍生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投資 合計以公允價值
    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當期損益
    的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負債合計
    於2023年1月1日3,8816,541139,023149,445(31,475)(4,414)(35,889)
    利得╱(損失)總額:25(2,607)1,945(637)4,8725,0219,893
    -在當年損益中確認25(2,607)1,282(1,300)4,8725,0219,893
    -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663663
    淨結算1,6522,40323,65827,7135,975(5,835)140
    於2023年12月31日5,5586,337164,626176,521(20,628)(5,228)(25,856)

(ii)

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非以公允價值計量賬面價值)

本集團於財務狀況表日其他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無重大差異,例外如下:
於2024年12月31日
賬面價值公允價值第一層級第二層級第三層級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投資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1,108,1591,124,6482,374927,760194,514
金融負債
已發行債務工具
-已發行公司債券220,308220,508183,67036,838
-已發行票據229,820231,9064,784224,3452,777
-已發行次級債券83,83786,6703,78182,889
-已發行存款證(非交易用途)1,4701,4801,480
-同業存單931,004932,34829,663902,685
-已發行可轉換債券11,44812,61512,615
-收益憑證19,25119,25119,251
1,497,1381,504,778221,8981,246,75736,123
於2023年12月31日
賬面價值公允價值第一層級第二層級第三層級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投資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1,076,039 1,082,341 8,885 854,990 218,466
金融負債
已發行債務工具
-已發行公司債券236,477237,942206,13931,803
-已發行票據154,307154,8334,671150,162
-已發行次級債券83,39784,3517,25577,096
-已發行存款證(非交易用途)1,4301,4301,430
-同業存單705,317694,130694,130
-已發行可轉換債券18,50422,31522,315
-收益憑證21,67521,67521,675
1,221,107 1,216,676 218,065 953,191 45,420

(iii)

公允價值確定方法和假設

於財務狀況表日,本集團在估計公允價值時運用了下述主要方法和假設。

金融資產投資和金融負債
對於存在活躍市場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及負債(不含衍生工具)、投資性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是按財務狀況表日的市場報價確定的,對於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性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是以估值技術來確定的。

衍生工具
外匯和利率合同的公允價值是根據市場報價或者估值日的貼現現金流模型確定。

財務擔保合同
對外提供財務擔保的公允價值,在有關信息能夠獲得時是參考公平交易中同類服務收取的費用確定的;或者在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通過參考有擔保貸款和無擔保貸款的利率差異而進行的估值。


(a)

關聯方關係

(i)
除子公司外,本集團的關聯方包括母公司、最終控股股東的下屬企業以及集團內的聯營及合營企業。

(ii)
中信集團是1979年成立於北京的一家國有企業,是本集團的母公司和最終控股股東。

(b)

關聯方交易

(i)

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母公司最終控股股東
的下屬企業
聯營及
合營企業
合計
銷售商品2604,1194,379
採購商品72723,19323,920
利息收入(註釋(2))67921,4531,612
利息支出631,6355822,280
手續費及佣金收入2255885
手續費及佣金支出26127
輔助服務收入61674,0254,198
輔助服務支出45337382
存款及應收款項利息收入768768
其他經營費用1,4941,0822,57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母公司最終控股股東
的下屬企業
聯營及
合營企業
合計
銷售商品1643,0303,194
採購商品1,27222,97024,242
利息收入(註釋(2))691091,5401,718
利息支出841,7917142,589
手續費及佣金收入6411580
手續費及佣金支出16117
輔助服務收入231994,2494,471
輔助服務支出122133255
存款及應收款項利息收入576576
其他經營費用1,1748512,025
註釋:

(1)
上述與關聯方的交易均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

(2)
貸款和墊款採用的利率為本集團與相應的關聯方逐筆確定的。

(3)
本集團下屬子公司中信銀行相關年度內關聯交易包括借貸、資產轉讓(如以公募形式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理財投資、存款、結算及財務狀況表外業務及買賣和租賃物業。這些交易均在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按正常的商業條件進行,以每筆交易發生時的相關市場現價成交。

(ii)

關聯方的未償還餘額

於2024年12月31日
母公司最終控股股東
的下屬企業
聯營及
合營企業
合計
現金及存放款項26,37826,378
拆出資金3,90352,64756,550
衍生金融資產370370
應收款項1,13627,27828,414
合同資產82,3822,390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1,3895991,988
發放貸款及墊款(註釋(2))2,9957,9848,36519,344
金融資產投資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583,9353,99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1,6438442,487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投資453453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1,0415561,597
使用權資產682795
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614,22414,230
衍生金融負債447447
應付款項49111,4369,80321,730
合同負債1277787921
吸收存款4,58812,39913,47930,466
借款1,23436,06025037,544
已發行債務工具2,0272042,231
租賃負債732396
表外項目
已提供擔保(註釋(3))6,8356,835
於2023年12月31日
母公司最終控股股東
的下屬企業
聯營及
合營企業
合計
現金及存放款項31,17031,170
拆出資金33,88133,881
衍生金融資產169169
應收款項641,01710,86311,944
合同資產5918923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1,1821,182
發放貸款及墊款(註釋(2))5,28511,44316,728
金融資產投資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4,9004,900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1,0231,3662,389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投資460460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985985
使用權資產182 39 221
其他資產29,8689,870
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19,31019,310
衍生金融負債204204
應付款項48111,4105,95317,844
合同負債135101,4741,619
吸收存款19,1399,76119,58548,485
借款25433,13633,390
已發行債務工具1,000 24 1,024
租賃負債19120211
其他負債63743
表外項目
已提供擔保(註釋(3))7,3447,344
註釋:

(1)
上述交易的有關協議條款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釐定。

(2)
上述貸款和墊款的利率為本集團與相應的關聯方之間逐筆協議確定的。

(3)
本集團為關聯方提供的擔保是逐筆協議確認的。


(iii)

2024年,本集團向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轉讓貸款及其他金融資產賬面原值人民幣29.20億元。其中,轉讓不良貸款賬面原值人民幣14.00億元;轉讓不良結構化融資賬面原值人民幣15.20億元。上述金融資產均符合完全終止確認條件。



(c)

與中國其他國有實體進行的交易

除附註51(b)披露的關聯方交易外,本集團與其他國有實體進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 銷售和採購貨物、提供服務;
  • 買賣、租賃物業和其他資產;
  • 貸款及存款;
  • 銀行同業存款;
  • 衍生交易;
  • 委託貸款及其他託管服務;
  • 保險及證券代理及其他中間服務;
  • 買賣、承銷及承兌由其他國有實體發行的債券;及
  • 提供及接受公用服務及其他服務。

(d)

關鍵管理人員薪酬

2024年,本公司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已領取的稅前薪酬總額為人民幣6.54百萬元(2023年:人民幣6.70百萬元)。
(a)

由集團享有權益的結構化主體

本集團通過直接持有投資而在結構化主體中享有權益。這些結構化主體未納入本集團的合併財務報表範圍,主要包括理財產品、資產管理計劃、信託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融資債券以及投資基金。

截至財務狀況表日,本集團通過直接投資而持有的未合併結構化主體中享有的權益的賬面價值及其在合併財務狀況表的相關資產負債項目列示如下:
於2024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投資
賬面餘額以攤餘成本計量的
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
其變動計入當期損
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
其變動計入其他綜
合收益的債權投資
合計最大風險敞口
理財產品9,1149,1149,114
資產管理計劃20,16211,41531,57731,577
信託投資計劃176,54310,340186,883186,883
資產支持融資債券76,61384034,056111,509111,509
投資基金519,063519,063519,063
合計273,318550,77234,056858,146858,146
於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投資
賬面餘額以攤餘成本計量的
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
其變動計入當期損
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
其變動計入其他綜
合收益的債權投資
合計最大風險敞口
理財產品6,1616,1616,161
資產管理計劃22,90812,70635,61435,614
信託投資計劃194,11011,432205,542205,542
資產支持融資債券123,15891219,666143,736143,736
投資基金553,540553,540553,540
合計340,176584,75119,666944,593944,593

(b)

在本集團作為發起人但未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的結構化主體中享有的權益

本集團發起設立的未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的結構化主體,主要包括本集團發行的理財產品、信託計劃、投資基金和資產管理計劃。這些結構化主體的性質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資者的資產並收取管理費,其融資方式是向投資者發行投資產品。本集團在這些未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的結構化主體中享有的權益主要指通過管理這些結構化主體賺取管理費收入。

理財產品、信託計劃、投資基金及資產管理計劃
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發起設立但未納入本集團合併財務報表範圍的理財產品、信託計劃、投資基金及資產管理計劃規模為人民幣8,291,602百萬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幣6,859,588百萬元)。

2024年,本集團對上述結構化主體確認的手續費及佣金收入金額為人民幣15,468百萬元(2023年:人民幣12,777百萬元),利息淨收入為人民幣303百萬元(2023年:人民幣220百萬元)。

為實現理財業務的平穩過渡和穩健發展,2024年本集團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的要求,持續推進產品淨值化、存量處置等工作。

(c)

金融資產轉讓

本集團的金融資產轉讓包括資產證券化交易和不良金融資產轉讓。

本集團進行的某些交易會將已確認的金融資產轉讓給第三方或特殊目的信託。這些金融資產轉讓若符合終止確認條件的,相關金融資產全部或部分終止確認。當本集團保留了已轉讓資產的絕大部分風險與回報時,相關金融資產轉讓不符合終止確認的條件,本集團繼續在財務狀況表中確認上述資產。

2024年,本集團資產證券化交易和不良金融資產轉讓交易額共計人民幣40,722百萬元(2023年:人民幣45,172百萬元)。

資產証券化交易
2024年,本集團通過資產證券化交易轉讓的金融資產賬面原值人民幣28,760百萬元(2023年:人民幣17,510百萬元),符合完全終止確認條件。

貸款及其他金融資產轉讓
2024年,本集團通過其他方式轉讓貸款及其他金融資產賬面原值人民幣11,962百萬元(2023年:人民幣27,662百萬元),其中,轉讓不良貸款賬面原值人民幣8,434百萬元(2023年:人民幣19,272百萬元),轉讓不良結構化融資賬面原值人民幣3,362百萬元(2023年:人民幣7,990百萬元),轉讓其他金融資產賬面原值人民幣64百萬元(2023年:人民幣400百萬元)。本集團根據附註2(j)和附註3(i)評估風險和報酬的轉讓情況,認為上述金融資產符合完全終止確認條件。
(a)

本集團持有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現金5,2004,504
可供支取銀行存款108,45694,801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超額存款準備金6,83352,473
自取得日起三個月內到期的債券投資及其他61,86890,389
自取得日起三個月內到期存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103,30857,509
自取得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拆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99,73459,707
合併現金流量表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年末餘額385,399359,383

(b)

融資負債調節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借款已發行
債務工具
利息支出租賃負債合計
於2022年12月31日156,0881,175,0797,68219,5281,358,377
 
現金流入╱(流出)34,77141,614(43,735)(6,045)26,605
企業合併39,2463008239,628
匯率變動影響2746851,918412,918
其他非現金變動4,753(4,098)42,3006,74249,697
於2023年12月31日235,1321,213,5808,16520,3481,477,225
 
現金(流出)╱流入(15,925)299,833(49,169)(6,087)228,652
匯率變動影響4,5261,1081,779287,441
屬於供應商融資安排的金融負債6,8046,804
其他非現金變動14,318(24,419)46,9724,76041,631
於2024年12月31日244,8551,490,1027,74719,0491,761,753

(c)

子公司發行及贖回其他權益工具

2024年,本集團下屬子公司中信銀行發行人民幣30,000百萬元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贖回人民幣39,993百萬元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2023年:贖回人民幣3,516百萬元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

2024年,本集團下屬子公司中信証券發行人民幣14,000百萬元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2023年:發行人民幣3,000百萬元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

(a)

收購非直接控股子公司額外權益

2024年,本集團下屬子公司中信金控在公開市場購入本集團下屬子公司中信証券0.60%的已發行股份,購買對價為人民幣1,293百萬元。本集團確認非控制性權益減少人民幣1,527百萬元,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權益增加人民幣234百萬元。中信証券股東權益的變動對本期間內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權益的影響摘要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幣百萬元
購入非控制性權益的賬面價值1,527
支付予非控制性權益的對價(1,293)
超額支付的對價部份於儲備中確認234

(b)

收購非直接控股子公司額外權益

2024年,本集團下屬子公司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在公開市場購入本集團下屬子公司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南鋼股份」)3.66%的已發行股份,購買對價為人民幣832百萬元。本集團確認非控制性權益減少人民幣1,036百萬元,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權益增加人民幣204百萬元。南鋼股份股東權益的變動對本期間內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權益的影響摘要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幣百萬元
購入非控制性權益的賬面價值1,036
支付予非控制性權益的對價(832)
超額支付的對價部分於儲備中確認20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4年2023年
非流動資產
固定資產1
對子公司的投資444,263429,203
對聯營企業的投資
對合營企業的投資3232
金融資產投資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3,2383,226
447,533432,462
流動資產
應收子公司款項70,53776,133
應收款項155105
現金及存放款項1,4382,137
72,13078,375
總資產519,663510,837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17,28415,854
應付子公司及其他關聯方款項15,51412,255
應付款項109
應付職工薪酬227222
應交所得稅1,7292,203
已發行債務工具2,1911,815
36,95532,358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68,77568,032
已發行債務工具40,80042,061
衍生金融負債34
109,575110,127
總負債146,530142,485
權益
股本307,576307,576
儲備65,55760,776
普通股股東權益總額373,133368,352
負債和股東權益合計519,663510,837
本公司財務狀況表由董事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批准並授權發佈。

董事: 奚國華
董事: 張文武


(a)

本公司儲備變動

股本
(附註47(a))
資本公積
(附註47(b)(i))
套期儲備
(附註47(b)(ii))
未分配利潤外幣報表折算
差額
(附註47(b)(v))
總額
2024年1月1日307,576505(11)21,29438,988368,352
其他綜合收益348,0198,053
本公司股東應佔溢利12,00012,000
向普通股股東分配股利(15,272)(15,272)
2024年12月31日307,5765052318,02247,007373,133
2023年1月1日307,5765055717,00133,499358,638
其他綜合收益(68)5,4895,421
本公司股東應佔溢利21,51721,517
向普通股股東分配股利(17,224)(17,224)
2023年12月31日307,576505(11)21,29438,988368,352


收購南鋼集團

2023年,本公司的附屬公司通過認購南鋼集團的新增註冊資本完成了對南鋼集團的收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該估值尚未完成且可辨認淨資產的個別公允價值及商譽乃為暫定。

2024年,收購事項的初始會計處理已完成,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參考已確定之獨立估值,對南鋼集團的可識別資產及負債之賬面值作出若干公允價值調整。於收購可識別資產淨值日期對公允值作出的調整視同相關初始會計處理已於收購日期完成。上述調整對本集團合併財務狀況表、合併損益表及合併綜合收益表均無重大影響,故未進行重述。
中信銀行於2025年3月4日以發行的可轉債的票面面值的111%(含最後一期年度利息)的價格向投資者贖回了面值總額為人民幣56,851,000元未轉股的可轉債,並於當天起,中信銀行可轉債在上交所摘牌。
為與本年財務報告所列報方式保持一致,若干比較數據已經過重述。
財務報表已於2025年3月28日由本公司董事會批准並授權發出。
在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已經頒佈但尚未生效,本集團也未提前採用的新準則和準則的修訂如下:
在以下日期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1號(修訂):外匯匯率變動的影響-缺乏可兌換性2025年1月1日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修訂)和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修訂):對金融工具分類和計量的修訂2026年1月1日
年度項目改進-第11卷2026年1月1日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列示與披露2027年1月1日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非公共受託責任子公司的披露2027年1月1日
本集團正在評估此類新準則和準則修訂的影響,並將根據需要在後續期間採用相關準則和準則修訂。
(a)

主要子公司

所有權權益比例
公司名稱註冊地╱法人類別主要業務已發行股份數目本集團應佔本公司持有子公司持有
中國中信有限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控股不適用100%100%0%
中國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控股不適用100%0%100%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英屬維京群島投資控股51,097100%100%0%
中信泰富特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內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特殊鋼生產5,047,157,03583.85%0%83.85%
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內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鋼產品生產和銷售6,165,091,01162.76%0%62.76%
上海中特泰富鋼管有限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鋼材銷售和電力技術諮詢不適用100%0%100%
大昌行集團有限公司香港消費品業1,891,247,220100%0%100%
中信礦業國際有限公司開曼群島資源能源業1100%100%0%
中信金屬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資源能源業11,800,000,000100%0%100%
中信國際電訊集團有限公司香港(上市)電訊服務3,700,035,38257.54%0%57.54%
中信財務(國際)有限公司香港金融服務不適用100%100%0%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內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銀行業89,397,013,78167.30%0%67.30%
中信証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內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證券相關服務14,820,546,82919.84%0%19.84%
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香港銀行業7,502,832,116100%0%100%
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信託服務不適用100%0%100%
中信財務有限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金融服務不適用98.69%0%98.69%
中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消費金融不適用70%0%70%
中信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百慕大(上市)資源能源業7,857,727,14959.50%0%59.50%
中信澳大利亞有限公司澳大利亞資源能源業85,882,017100%0%100%
中信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內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製造業4,579,553,43764.38%0%64.38%
中信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承包不適用100%0%100%
中信城市開發運營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地產開發不適用100%0%100%
中信和業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地產開發不適用100%0%100%
中信京城大廈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不動產管理不適用100%0%100%
北京中信國際大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不動產管理不適用100%0%100%
中信興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基礎設施及養老不適用100%0%100%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內地╱股份有限公司製造業1,971,342,71342.11%0%42.11%
中信環境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節能環保不適用100%0%100%
中國中海直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通用航空不適用51.03%0%51.03%
中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控股不適用100%0%100%
中信亞洲衛星控股有限公司英屬維京群島信息產業60,524,465100%0%100%
中信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內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出版業190,151,51573.50%0%73.50%
中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內地╱有限責任公司服務業不適用100%0%100%

(b)

主要聯營企業

本集團於聯營企業的權益,在本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中以權益法入賬,詳情列載如下:
所有權權益比例
公司名稱註冊地主要業務已發行股份數目本集團應佔本公司持有子公司持有
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地產開發10,944,883,53510.01%0%10.01%
中信建投証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內地(上市)證券相關服務7,756,694,7979.47%0%9.47%
Ivanhoe Mines Ltd.加拿大(上市)資源能源業1,351,544,34022.34%0%22.34%

(c)

主要合營企業

本集團於合營企業的權益,在本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中以權益法入賬,詳情列載如下:
所有權權益比例
公司名稱註冊地主要業務已發行股份數目本集團應佔本公司持有子公司持有
中信保誠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內地保險及再保險不適用50%0%50%
中船置業有限公司中國內地地產開發不適用50%0%50%
上海瑞博置業有限公司中國內地地產開發不適用5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