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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信托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的华融资产处置信托项目自2003年6月设立以来,运行稳定,至2004年11月,资金托管账户的余额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同时部分优先级受益权的受益人已提前赎回了其优先受益权份额。根据中信信托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003年签署的《优先级受益权(首次)转让协议》中第5.1.4款“优先级受益权的强制赎回”的约定,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有权提前赎回所有优先级受益权。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已于2004年11月向中信信托提出赎回申请,中信信托收到申请后向受益人发出了赎回通知。
2005年2月底,中信信托在满足了所有优先级受益权的受益人的信托收益后,向受益人支付了总额近9亿人民币的赎回价款,所有优先级受益权的受益人享有的优先级受益权归于消灭,受益人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于2003年签署的《优先级受益权(首次)转让协议》终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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