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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向CITIC CAPITAL SHOPWELL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中信百货”)转让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商业”)29.5%股权事宜,获得商务部的批准。
2005年12月29日,中信信托与中信资本市场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百货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中信信托将持有的中兴商业63,312,90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29.5%)转让予中信百货。2006年3月1日,本次转让获得财政部批准,在取得商务部批准后,中信信托转让中兴商业股权工作全面完成。
本次转让工作是根据中信信托主业转型的整体规划,在集团公司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在集团公司战略与计划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在中信商贸公司和中信资本市场控股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下完成的。由于转让工作与中兴商业的股权分置改革同步进行,且涉及外资并购等问题,难度极大。在集团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集团内部各方的通力协作下,转让工作历经近半年时间,并于中兴商业股改实施前取得了包括财政部、商务等审批机关的批准,将可以保证股权转让的过户完成和中兴商业股改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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