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语言版本:中文

继中金公司、招商证券后,中信证券成为第三家领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牌照的证券公司。QDII资格的获得,意味着中信证券作为境内专业投资机构将拥有向境内居民发行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的理财产品、为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投资理财服务的资格。
今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同意公司作为QDII,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在取得QDII资格后,公司将于近期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而启动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电话:86-10-64661710
传真:86-10-64661186
邮箱:g-contact@citic.com
信访邮箱:xinfang@citic.com
地址:中国 北京市 朝阳区
光华路中信大厦
©2015-2022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779-2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327号
请使用IE10及以上内核浏览器,建议使用Chrome、Firefox、360最新版等。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