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语言版本:中文

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中信信托已于2008年6月20日完成了“06东方京津宁三地资产处置财产信托项目优先级受益权Ⅰ”的清算工作。经过清算,该受益权实际年收益率为4.2%,实现了预期的信托目的。
受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之托,中信信托设立的“06东方京津宁三地资产处置财产信托项目” 于2006年6月20日成立。本公司受托转让发行该项目中的优先级受益权Ⅰ数量为15亿份,优先级受益权Ⅰ转让总价款15亿元,存续期2年,预计收益率4.2%。
中信信托已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完成清算工作,并通过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将信托本金及本次信托收益划拨至优先级受益权Ⅰ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电话:86-10-64661710
传真:86-10-64661186
邮箱:g-contact@citic.com
信访邮箱:xinfang@citic.com
地址:中国 北京市 朝阳区
光华路中信大厦
©2015-2022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779-2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327号
请使用IE10及以上内核浏览器,建议使用Chrome、Firefox、360最新版等。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