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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信托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东方资产)近期联手成功推出国内第一个以不良资产收益权设立财产权信托的“东方资产武汉办财产收益权流动化项目”,对不良资产处置做了又一次有益尝试。
中信信托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与东方资产先后推出了“05东方资产处置财产信托项目”、“06东方京津宁三地资产处置财产信托项目”,并都为委托人实现较好的收益。
本项目中东方资产武汉办事处将其合法拥有的债权资产收益权委托给中信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期限3年。东方资产武汉办事处作为受益人,取得本信托项下全部(优先I级、优先II级和次级)信托受益权。中信信托作为转让代理人向社会投资人转让优先I级受益权5亿元,同时由东方资产对优先I级受益权出具差额支付承诺。
本项目不同于传统流动化项目将基础资产转让至信托名下设立信托的模式,解决了包括诉讼主体和债权时效等问题,进一步丰富了信托产品类型,并使中信信托和东方资产在资产流动化领域的合作不断延续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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