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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 2014年年度報告
企業管治

問責及審計

財務匯報

董事會確知財務資料完整的重要性,並明白本身有責任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編製能夠真實及公平反映集團事務、業績以及現金流之財務報表。董事會致力確保向股東對中信股份業績、狀況及前景作出平衡及易於理解的評核。因此,本公司選擇合適之會計政策並貫徹採用,而管理層為財務報告所作判斷及估計均屬審慎及合理。

對本公司影響最大並與本集團相關而於年內生效之最新或經修訂之會計準則在第163頁財務報告附註2披露。

外聘核數師在有關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賬目之責任載於第308頁獨立核數師報告內。

外聘核數師及彼等酬金

外聘核數師就管理層所編製的財務報表進行獨立檢討或審核。於收購前,羅兵咸永道自一九八九年起開始擔任本公司之外聘核數師並於二零一三年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退任。此後,畢馬威獲委任為本公司的外聘核數師,以取代羅兵咸永道。畢馬威亦為中國中信有限公司的核數師。二零一四年,畢馬威之費用約為:

法定審核服務費用:港幣一億一千三百萬元(二零一三年:港幣四千一百萬元)

其他服務費用為港幣六百萬元(二零一三年:港幣一千一百萬元),包括審閱半年度財務報表、特別審計及就系統提供意見及稅務服務。

至於由其他核數師進行法定審核工作之核數費用約為港幣四千五百萬元(二零一三年:港幣一千五百萬元),而其他服務費用則為港幣二百萬元(二零一三年:港幣五百萬元)。

以上二零一三年核數師酬金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現更名為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核數師相關酬金。

內部監控

董事會對維持健全有效之內部監控系統承擔整體責任。內部監控旨在為中信股份於實現以下目標提供合理保證:

  • 經營的有效性和效率,包括達到公司業績及營運指標以及確保資產安全;
  • 管理層提供之財務及營運資料之可靠性,包括管理賬目以及法定及供公眾人士查閱之財務報告;及
  • 營業單位及職能部門遵守適用的法律及法規。
中信股份之內部監控架構

中信股份已開發綜合內部監控架構,以確保達致其業務目標。其內部監控架構參考「美國反舞弊性財務報告委員會發起組織」(COSO)發佈的《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以及在中國大陸實施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中信股份之內部監控架構闡述如下:

主要控制政策及措施

根據本公司的內部監控架構,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主要由管理層和員工共同負責。為令本公司各人均符合法規,於日常活動中實施以下主要控制政策及措施,概述如下:

集團成立了審計與風險內控工作小組,現時正對審計監督、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相關制度進行檢討(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授權,行為守則,子公司資金管理、擔保和支付等),以不斷提高公司於有關範疇的管控。

監察內部監控的效能

年內,審計與風險委員會代表董事會評估本公司內部監控系統(包括財務、營運及合規控制措施與風險管理)的效能,以及會計及財務匯報職能方面的資源、人員之資歷及經驗是否足夠、以及員工所接受的培訓課程及有關預算是否充足。

年內進行的主要內部監控檢討概述如下:

董事會及管理層將透過於中信股份內部監控架構設置充足有效的內部監控,並確保有關內部監控符合上市規則及本集團業務所在司法地區的其他法律及監管要求,以提升內部監控系統。

內部審計

中信股份視內部審計為董事會及審計與風險委員會的監督職能之重要部份。內部審計的主要目的載於內部審計規章,就集團內部監控系統是否足夠及其效能為董事會及管理層提供有用資料及建議。

權責

根據中信股份內部審計規章,董事會授權審計部可取得及接觸與內部審計相關的所有記錄、人員及實物財產。審計部負責人可不受限制地與審計與風險委員會主席聯繫,並直接向審計與風險委員會匯報,接受審計與風險委員會指示及向其負責。上述匯報關係協助集團內部審計職能就內部監控系統之效能提供客觀保證。

職責

內部審計的職責載於內部審計規章,當中規定(a)遵循內部審計師協會頒佈的準則、指引及守則,按獨立、客觀及應有專業負責的方式進行內部審計;(b)於集團內各單位及部門進行審計測試及檢討,以便就內部監控系統是否足夠、資產是否獲得安全保障、日常營運是否根據公司策略目標政策及程序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切實高效地進行、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記錄是否可靠作出合理保證;(c)內部審計可於管理層、審計與風險委員會或董事會要求時進行專項審計;及(d)對主要子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給予指導和檢查。

二零一四年內部審計資源及已完成工作

中信股份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共有約五百名審計人員,分佈於總部審計部和主要子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為集團內各業務單位及部門提供審計服務。

年內,審計部按風險導向的原則編製年度內部審計計劃。根據經批准的年度計劃,採用風險審計法就每項審計工作進行詳細審計規劃,隨後進行實地訪查並與管理層進行討論。在完成審計工作後,審計部編製致管理層的審計報告,並在每次審計與風險委員會會議上提交簡報,供審計與風險委員會審閱。審計部亦會跟進各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採取的整改行動,以評估發現問題的整改完成程度,而有關的跟進結果、審計進度及可用資源於每次審計與風險委員會會議上進行檢討。

於二零一四年,審計部出具內部審計報告及審閱分析文件,涵蓋集團多個業務板塊及子公司,包括金融、房地產及基礎設施、工程承包、資源能源、製造業和其他行業。年內,審計部也進行其他審核工作。

年內審計部進行的其他工作包括:

  • 監督內部舉報渠道,內部舉報渠道乃員工對業務操守提供意見的渠道,並於適當情況下對個別舉報案件展開調查。
  • 審計部負責人列席管理層會議,以確保其準確掌握集團重大發展,並及時匯報審計工作進度、主要審計發現及相關跟進結果。
  • 舉辦培訓,促進有關人員知曉香港法規,包括上市規則、企業管治及行為合規守則。
  • 咨詢外部專家有關「中國尊」項目的持續跟蹤審計,根據項目的進展確定相應的審計重點,包括制度建設、招標採購、工程進展等內容。
  • 與審計管理系統軟件開發商合作,對審計管理系統進行升級優化,以提升審計工作質量,並開發協同監督系統以推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 為全部內部審計人員舉辦持續培訓及發展計劃,包括網上培訓、定期交流會及研討會,提升彼等的審計技能及知識。
  • 根據國家各監管機構及內部審計師協會頒佈的法規及內審準則,及時修訂各項內部審計制度、業務規範及工作指引,並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形成統一的《內部審計工作手冊》。手冊將用於維持集團內政策、標準及指引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