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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治

企業管治常規

本公司致力在企業管治方面達致卓越水平。董事會相信良好的企業管治對增加投資者信心及保障股東權益極其重要。我們重視員工、紀律守則、公司政策及規章,並以此作為我們企業管治的基礎。我們遵守經營業務所在國家及地區的法例、規條及規則,並極為關注我們的員工可以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下工作。我們致力為本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尤其著重向股東及利益相關方問責。本報告書詳述本公司如何在日常營運中應用其企業管治常規。

於二零一六年期間,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已應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所載原則,並已遵守所有守則條文。就企業管治守則第A.6.7項守則條文而言,劉野樵先生(非執行董事)因其他事務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二零一六年股東週年大會」)。年內所有董事於二零一六年股東週年大會的出席率詳情載於下文「董事會會議及出席率」一節。

於二零一六年期間,本公司在企業管治常規方面取得進一步進展,包括:

成立戰略委員會以配合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制定和實施公司發展規劃,健全投資決策程式,加強決策科學性,提高決策的品質和效率
重新界定執行委員會為本公司管理層的最高決策機構,向董事會負責,但不屬於董事會轄下委員會

展望將來,我們將持續檢討管治常規以確保其貫徹執行,並根據最新監管要求不斷作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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